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軍售與商售的差異

◎ 黃征輝

近來政府諸多軍購項目引起國人高度關切與批評,好比說購買六十六架F16戰機的價格偏高,潛艦國造的數位聲納與戰鬥系統為何要走商售管道?走商售管道,讓人感覺在立案之初,似乎就想給軍火商留下活動的空間!

其實會有這些疑問,是不懂軍售與商售的差異。軍售具備以下三個特色:

一、美方成立專案辦公室:軍售是政府對政府的行為,全案成敗事關政府顏面,因而美方會成立「專案辦公室」,挑選有經驗的專家,協助我方進行「專案管理」。所謂專案管理就是選商、議約、開標、合約執行、整體後勤等。

二、不可分割:如果美方負責全案成敗,「全案」就必須由專案辦公室掌控;若像潛艦國造,由台船負責船體設計與建造,未來即便戰系全部由美方提供,由於美方無法負責全案成敗,就只能改走商售管道。

三、三不原則:

(一)不賠:專案辦公室的作業費全數由我方支付,美方不會倒貼一塊錢。

(二)不賺:美方僅收取專案辦公室的作業費,不會額外多要一塊錢。

(三)不談:沒有議價空間,甚至在專案辦公室與廠商完成議價之前,我方不可與廠商接觸。不談的原則似乎鴨霸,然而依據以往經驗,美方無訛詐前例。至於某些軍售價格疑似過高,其實是「品項」差異;另外,某些軍售在立委質疑「太貴」以後,美方看似降價,真正原因是國防部在背後刪減品項或數量。

截至目前,美國軍售不曾討價還價,預算鐵板一塊,我方上下其手的機會幾乎沒有,因而不曾爆發醜聞,也多能「如期、如質、如預算」完成。

商售由我方負責專案管理,如果執行單位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又能誠實議約,由於省了美方專案辦公室的作業費,價格理應低於軍售。很不幸,歷來商售幾乎都成了軍火商爭食的大餅。例如拉法葉艦軍購案,死了一個尹清楓,關了七、八個校級軍官,佣金高達數百億,醜聞滿天!

商售水有多深,其中又藏了多少「貓膩」,外人無需細究,只要看兩大指標:

一、預算是否合理:不管購買什麼,國際市場都有公認的合理價。如果合理價為十億元,編列的預算也在十億元左右,大致上就不會、也不應出問題。惟若編列的預算大幅超過合理價,超過越多,水就越深,貓膩也越複雜。

二、競標作業是否公平:商售的競標作業操之在我,對此國防部有多如牛毛的規定。然若大部分作業遊走在灰色地帶,監督單位就要小心。至於「小心」的重中之重,首要在於競標作業是否合法、透明、公平!

(作者是海軍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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