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央行打房 不宜造成交易爭端

◎ 于俊明

央行日前無預警宣布不動產信用管制措施,對於購買第三戶房子的民眾,限制其貸款成數最多為六成。央行採一刀切式劃分,以一○九年十二月七日前「已核准」尚未撥款之不動產抵押貸款案件,得按原核貸條件辦理;未及核准案件立即須受管制措施規定。隔了二日,再以「避免爭議」為由,將已向銀行提出正式之貸款申請書,並經金融機構錄案辦理者,也得適用舊制。筆者基於下列三點,從政府施政角度,建議應該要儘量避免紛爭產生。

第一,央行管制措施實施前,賣方不會也無從知道買方買的是第幾戶;買方在購屋當下,也不會知道購買第三戶會被將來的管制措施砍掉預計的貸款成數。在買賣雙方簽約時均不知、也難以得知的情況下,卻須承受央行管制措施的壓力後果。

第二,就預售屋市場言,自簽約至完工交屋約需經二至三年。購屋者於簽約時一般均就合理融資條件籌措自備款,惟至完工交屋時,因為央行無預警管制措施,貸款成數驟然出現落差,這種形同「溯及既往」造成的資金缺口,恐將產生購屋者過戶時之交易糾紛。而此類型購屋者許多都是一、二年前房市景氣尚屬不振時購買,卻成為現在打房的代罪羔羊。

第三,央行雖然以「避免爭議」為由,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前「已核准」案件,放寬解釋包括「已申請」者。但是有些購屋案,因為銀行授信前置作業或施工時間較長等因素,以致未及申請而被減少貸款成數,難道就不會產生爭議?

政府任何施政都要儘量控管爭議產生,民眾買第三戶就算該打,也不應該用突襲的方式。

(作者為中華民國不動產公會全聯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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