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明叡
十一月十八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秋冬防疫專案」公告,規定自十二月一日起,所有預計入境台灣的旅客,「不論身分、不論目的」,都必須出具三日內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才可搭機。確實,科學上,秋冬季節原為人體免疫力較差、傳染病特別容易盛行之時,世界各國COVID-19又再達新高峰;法律上,依《傳染病防治法》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防疫指揮中心有權實施必要措施。論目的、論手段,均可見政府防疫之用心。然此政策對於我國國民返國設下前所未有之嚴格限制,應特別予以考量。
目前國內COVID-19控制得宜,遠未達到疫情緊繃、醫療資源匱乏之情勢,加上邊境檢疫流程、十四日自主隔離等措施亦趨於成熟,應有足夠經驗與能量,應對國人返台可能帶來之潛在風險。況且,即使三日內檢驗陰性,可能也有偽陰性(實際上為陽性,但檢測時誤判為陰性),不代表完全沒有傳染力,返台後仍需依照現行措施隔離十四日,而目前為止的經驗亦顯示,現行措施頗具成效。
假設經疫情指揮中心的專業科學判斷,這些因素都已納入防疫有效性、成本效益之考量後,最終仍不得不做出限制檢驗陽性國人搭機返台之規定,國人可以理解此乃防疫之必要,但政府至少應另闢醫療撤離管道,例如專案開設具有更高防疫保護的航班,盡可能將有需要返台的國人自旅居地撤回、予以治療。疫指中心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又再公告三種例外緊急情形得免附報告不予裁罰,值得肯定。這是民主國家公民全體對彼此的承諾,海角天邊,只要我們是同國的,只要我們還有能力,就不輕言放棄︱︱我們台灣人要有這樣的決心和自信。
(作者為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