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涴婷
從新聞報導上,看到有國民黨籍新竹市議員表示,交通違規處罰條例的精神是以有礙交通安全為主,但警方面對檢舉達人的檢舉告發案件,幾乎只要有違規就舉發,有些在鄉下或人車較少的路段,被拍到沒打方向燈或違規右轉都被開單,讓人質疑是市府輕鬆賺市民血汗錢?
看到市議員的發言,個人覺得非常不以為然。因為幾乎只要有違規就舉發,這有什麼問題嗎?不就是做錯事在先,才會被舉發嗎?犯錯了還反過來質疑人車較少的路段,沒打方向燈或違規右轉都被開單是市庫財政不佳。不管在哪裡都要打方向燈,也不能紅燈右轉,這些應該都是考駕照時就會知道的事,更讓人好奇市議員的駕照是不是雞腿換的?
新竹市區的違規停車有多嚴重,市民都很清楚,一年有多少因交通違規造成的人倫悲劇,更不用多說,我很感謝那些檢舉達人,因為交通類的檢舉是沒有獎金的,他們為的不就是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遵守規則,不要再造成更多難以挽回的憾事。而與其擔心他人檢舉,自己遵守交通規則應該比較重要吧。
(作者是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