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工作貧窮危機與對策

◎ 蔡典堯

年初至今,遭受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的產業被迫選擇放無薪假、裁員、減薪等影響個人職涯的情況,屢見不鮮,像是空服員因航班減少被迫至超商兼職以養家餬口、中高齡員工提前退休,轉換跑道等案例,至今仍未緩解,使得近年常受討論的「工作貧窮」議題又浮上檯面,成為疫情中無法忽視的社會課題。

所謂「工作貧窮」或稱「新貧」,是相較過去「舊貧」的一種劃分。傳統「舊貧」係來自就業結構穩定且多全時工作的工業社會,其救助觀念強調現金給付,並以處理短期失業、退休、身障等社會風險為目標。但現今台灣因就業環境不穩定、服務業的興起,以及雇主為壓低成本雇用非典型就業者等,造成「擁有工作,仍可能落入貧窮」現象日益嚴重。令人擔憂的是,目前政府社會救助法,在舊貧思維下具有設算收入限制,簡言之,擁有工作收入的人,較難取得現金給付救助,即使此項工作難以餬口,也會被社會福利制度排除在外。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資料,去年有八十一.九萬人從事非典型工作(即潛在工作貧窮者),人數達十年新高。試想:疫情衝擊下的台灣,許多旅行社、餐飲、航空等行業面臨經營危機,許多勞工被迫離開原先熟悉的職場另謀生路,但轉職絕非易事。因此,具低門檻、低薪、不穩定特性的非典型就業則成為選項之一,以致後疫情時代將產生更多工作貧窮者。無人知曉此等窘境何時結束,即使結束能否重新取得正職,尚存未知數。

綜上所述,疫情衝擊下加劇了「工作貧窮」現象,而傳統的政府社會救助體系,較難提供工作貧窮者實質協助。因此,筆者在此提供幾項務實對策,以緩解工作貧窮之衝擊。首先,政府應積極與非營利組織合作,因其較不受既定社會救助法規限制,可彈性的納入工作貧窮者,也可藉此掌握該族群的實際樣貌與需求;再者,政府應思考社會救助法,設算收入法規之調整,讓有需要的人能獲得實質協助,以免工作貧窮者,成為不上不下的社會救助邊緣人。

(作者是中山大學政治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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