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美國兩法案 把台灣變大了

從戰略模糊到戰略清晰

◎ 林泰和

前總統馬英九先生近來聲稱,若解放軍攻台「首戰即為終戰」,引發議論。無獨有偶,美國知名國際政治攻勢現實主義大師米爾斯海默,近來也表示,隨中國武力持續成長,美國最後有可能守不住台灣,台灣最終還是得靠自己。從美國國會議員最近的相關友台提案觀察,如法案最後能順利通過,則美國對台戰略將從戰略模糊走向戰略清晰,有助於遏阻共軍攻台。

《台灣關係法》第三條C項規定「指示總統如遇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此處關鍵是「危及美國利益時」,因此美國是否介入台海衝突的前提是,有無危及美國利益;其次,若危及美國利益,美國會採取「適當行動」,此為美國戰略模糊政策之表現,因為「適當行動」可以包山包海,從口頭譴責、經濟制裁、外交孤立,出動海空軍,到最後派遣地面部隊。

近來的《台灣防衛法》草案內容,確保美國履行台灣關係法義務,維持美軍阻止中國武力犯台、造成既成事實的能力。草案定義的「既成事實」是指中國在美軍尚未作出有效反應前,利用軍事力量奪取台灣控制權。換句話說,就是要防止共軍攻台首戰即終戰的情況發生,阻止共軍將軍事與政治「畢其功於一役」。草案中甚至包括對美國核武力對中國武力犯台威嚇能力的評估,亦即將台灣納入美國的核武保護傘。

《防止台灣遭侵略法》草案,則要求中國放棄實施或威脅武力犯台,並明定若中國直接武力攻擊、藉武力奪取台灣實質管轄領土,及台灣人民或軍人受到生命威脅時,授權美國總統動用軍力防衛台灣。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台灣」的範圍從美國長久以來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以及《台灣關係法》中,僅認定的台灣與澎湖,進而擴及到金、馬、甚至東沙、南沙等台灣實質管轄領土。

上述二部法案草案都是將《台灣關係法》中,美國軍援台灣的「戰略模糊」,調整為「戰略清晰」。前者在於事前對共軍的嚇阻;後者是當嚇阻失敗時,作為事後對台灣的防衛。

戰略模糊雖然可以提供美國彈性的政策選項,但同時也容易對敵方傳達錯誤訊號。戰略清晰雖然將自己陷於執行防衛承諾的風險,但同時因為訊息明確,較能嚇阻敵人。

最後再次強調,美軍是否援台,要視美方如何定義國家安全利益,但對台灣而言,羅馬的古諺還是很重要:「若要和平,必先武裝自己。」

(作者為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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