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中山大學,請珍惜校譽!

◎ 蔡緯賢

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事件,經鏡周刊披露後,引起了軒然大波,個人覺得這已經不能算是一個抄襲作品,而是一本複製剪貼簿。

中山大學雖然已經有所回應,但是整個過程預告要經四個月的時間才能定案,然而民眾依照檯面上的證據心中已經有了定論。中山大學係南台灣學術界之翹楚,如果不能在極短時間內做出明快的裁決,恐怕會對校譽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

個人覺得除了李眉蓁的學位應該予以撤銷之外,亦須同時追究指導教授的責任。其理由如下:

一、學生若有意隱瞞,指導教授確實不容易發現抄襲,但是也應負連帶責任。

二、李之論文「台灣對中國大陸之貿易分析,2008」除了抄襲童振源「兩岸政經互動,2004」,亦大量複製雷政儒「兩岸經貿互動與台商投資之演變分析,2000」,兩者同樣未註明出處。且李之論文中之圖表皆是使用雷之圖表,也就是說李之論文全部都是一九九九年前之資料,一個指導教授難道不應該質疑為何都是舊資料,為何少了二○○○至二○○八年的資料?是指導教授故意放水嗎?或者這是學術界與政治界互相勾結的常態?

三、堂堂國立大學慘被市井小民質疑成賣文憑的野雞學店,學校如果不自清自律,如何贏得人民信任?

我們都睜眼看著!

(作者為小兒科醫師,新北市民)

指導教授的「良心」?

◎ 李基勝

日前某候選人被檢舉她的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其母校表示該案已進入學術倫理審查機制,將論文送校外專業領域公正學者審查中;並修正其《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取消論文電子檔「永不公開」選項。

這不是國內第一起名人論文涉嫌抄襲事件,但此類事件向來僅聚焦於論文作者,殊不知學位論文未經其指導教授首肯,是不能進行口試程序,遑論取得學位。

儘管二○一○年教育部高教司已然揚言,一旦發現論文抄襲,不但立即追回學位,並擬連帶重罰審核論文的指導教授,列入教師評鑑升等、續聘或不續聘重要參考依據。然而,十年過去了,現行的《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仍只見「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生所發表之學位論文,應負監督不周責任」等語而已,似乎一切依舊各憑學校與教授之「良心」行事,也難怪這點最起碼的學術道德不斷被踐踏!

學術論文抄襲者之指導教授難道不該有更明確且具體的明文規範,以落實其連坐處罰嗎?否則不免敗壞學術風氣與水準,以致劣幣逐良幣。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論文水準談「自我剽竊」審查

◎ 郭宗甫

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學位論文被人發現涉及抄襲,檢舉人希望中山大學撤銷李的學位,才能證明中山大學有水準。

我服務的國立台灣大學獸醫學院規定,碩士學位畢業生畢業時,口試前要繳交碩士論文本及撰寫好的英文雜誌發表的文章,交給指導教授才可以,另外也要在公開場合演講或論文壁報張貼。博士學位更加嚴格,畢業論文要獨立發表三篇在國際刊物雜誌上,要先刊登出來才算,另外一樣要公開在大會先演講或壁報論文張貼才可以論文口試。

過去我的論文發表到日本的獸醫學國際性雜誌,因為它的點數在東南亞的獸醫界中是最高點的,曾經我發覺韓國獸醫的點數高過日本,我開始轉投韓國,結果他們有一種「自我剽竊」審查,意即您發表的那一篇論文,內容的每句句型及用辭,會找出您過去發表的論文,如發現相同者就列出,一個句子記一點,記到三十點就退稿,此稱為自我剽竊(Self-plagiarize),相當嚴格,特提出供參考。

(作者為台灣大學獸醫學院名譽教授,亞洲大學學士後獸醫系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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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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