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莊勝榮
法律人為了國民法官制,應是陪審制還是雙軌制吵成一團。往好的方向想,真理越吵越明,有何不可?往壞的方向想,以為自己拿著鐵錘,全世界像一根鐵釘,自以為是,如何是好?
司法制度很難移植,因為牽涉國情和文化,不像手機,管它什麼品牌走到哪裡用到哪裡,也可以進出口。司法的複雜度千絲萬縷像盤絲洞,很難照抄。而且事實與法牽扯難分,無法一刀兩斷。了解這些基本觀念,才能本著憲法及台灣需要,弄出不滿意可以接受的制度,最重要的,主事者要有智慧及良心。
司改是每個總統的必考題,但卸任後至今沒有人及格,問題在於「法律是政治的晚禮服,法律是政治的兒子」。李登輝總統辦全國司改會議,最後討論出專家參審條例,包括民刑事及行政訴訟,醫療、營建、污水、商標、專利、營業秘密,縱火、車禍、違背建築術規等具有專業性案件,有專家當參審官參與審判,但有人質疑違憲而胎死腹中。
馬英九時代有人民觀審條例,卻未經立法院審議,反對者眾而不了了之。蔡英文時代要端出國民法官制效法日本裁判員制度,結局如何大家拭目以待。
日本裁判員制經過六年,日本最高法院才確定合憲,不管理由如何,就是合憲了。台灣要變更目前制度,改陪審制、國民法官制或專家參審制,難道做為有良知良心的人,不管是法律人或非法律人,不必經過憲法考驗之路嗎?憲法八十條的法官及八十一條的法官,可以切割解釋嗎?這些也非你我他可以解釋,也未必這屆大法官可解釋。將來釋憲如果換別期大法官,解釋結果均未知;尊重並遵守憲法,才能贏得司法信賴。把憲法當廢物,不討論司法制度合憲與否,理論一堆、理由整篇,豈能贏得人民信賴?修憲時一併討論司法審判制度才是正途,因修憲不易而走旁門左道,翻車恐屬必然。
(作者為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