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灣防衛法戰略清晰老美警告中國

◎ 雲程

美國參議員霍利十一日提出〈台灣防衛法〉草案(Taiwan Defense Act),預料將繼二○一八〈台灣旅行法〉〈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二○一九〈台灣保證法〉等,獲得國會兩院絕大多數支持,而成為美國政府的義務。

配合既有的〈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書面化,這些法律綜合起來,標示了台灣戰後政治重建過程—從「事實國家」邁向「政治國家」。在消極面上看,是防止戰後台灣政治與經濟發展的成就被武力掠奪;在積極面上看,則是鋪陳未來台灣作為政治國家時所需的基本治理架構。

我們曾在二○一七年十一月為文提醒:〈舊金山和約〉課予「主要佔領國」保衛領土的條約義務,因此,美國對西太平洋安全政策的關鍵概念便是維持「現狀」(status quo)。可惜,現狀已被北京改變為「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

因此,〈台灣防衛法〉草案開門見山表示:A BILL To maintain the abil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Armed Forces to deny a fait accompli by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gainst Taiwan, and for other purposes.(本法旨在維持美國武裝部隊遏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及其他目的造成「既成事實」的能力),不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法案唯一對象,甚至提及「既成事實」多達三十二次。

草案讚揚台灣是亞洲民主燈塔、追求自由與開放的「主權自治社會」印太夥伴;相反的,對於中國,則強調其軍事現代化的長期動力是武力統一台灣、強加意志給鄰國、阻止美國進入印太貿易與市場,最終破壞美國生活方式,是個非解決不可的死活課題。兩者整合,建立出本法的政治正當性。

草案的想定是:北京將以武力為主導、閃電戰為方法奪台;一旦造成既成事實,美國便難以回復原狀,台灣將從美國印太戰略的資產轉為困境。因而,美國的目標是延遲、減少與擊潰中共前述企圖。方式是:發展新的作戰概念、以全球行動模式、跨國多領域的行動保有遏止的軍事能力。

〈台灣防衛法〉如果通過,將是中國在意圖改變台海現狀時,必須衡量且不能誤判的因素。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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