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線上教學眉角多

◎ 林彥佑

這一陣子,線上教學的議題吵得沸沸揚揚的。幾年前,筆者曾參與縣市端與教育部的教學影片錄製,包括了高雄市的drgo,以及教育部的moocs(磨課師)。在此,也想提出個人的經驗,就教於教育界的夥伴。

首先,是出版社授權的問題。記得當時我們在錄製時,長官再三特別交代我們,不能完全按照三家出版社的課本內容一字不漏,或引用超過幾成的文字,避免涉及法律的版權問題。其實,一般的中小學老師,對於法律的素養稍微不足,也因此,往往踩了紅線而不自知;因此,當時我們錄製的時候,是擷取課本、課綱的重要概念,加以改寫、再重新設計評量。簡而言之,便是和課本的文字大多不同,以避免出問題。當時,我們亦和出版社簽署授權書,以獲得出版社授權錄製,將材料放在線上供大家點閱。有鑑於此,筆者認為,這陣子的線上教學,教育當局宜再慎重地對第一線教師宣導,否則教師們出於停課不停學的理念,絞盡腦汁奉獻教育,卻被冠上不名譽的帽子,情何以堪?

其次,使用者的設備,均需再度審視。若要使用線上教學,牽涉到的設備,包括學校教室可能的設備、老師在家或在學校預錄或直播的設備、學生在家線上學習所需的設備;甚至是藝文課所需的實務投影、體育課的器材等。這陣子,和幾個對線上學習有興趣的師長一起閒聊,確實感受到部分老師極為熱情,已積極「超前部署」,也仍有一部分的老師「猶疑觀望」,但勢必也有一些老師「無動於衷」。這樣的結果,來自於老師們對「線上教學必要性」的考量,它無關對錯,但就是一種學習的管道。因此,除了設備之外,也應該讓教師有機會學習更多的知能。

有了設備之後,影片所呈現出來的風格,或是教師與學生互動的情境,抑或是學生彼此間是否會在視訊中互相嬉鬧(初次使用,難免會有興致高昂而無法專注學習),都會影響到學習的成效。(筆者甚至看到,學生和老師互動到一半,結果媽媽叫孩子去幫忙買東西;甚至不雅的穿著便從螢幕一方走過…)。此外,可以透過共備的方式,由校內或縣市內學有專精又熟悉資訊設備,且表達風格生動風趣的老師來錄製,勢必更能增加學生線上學習的吸引力。

除了線上學習之外,筆者更想強調,在剛上路的「新課綱」中,提及三大核心素養,其一便是「自主行動」,套用在學生的學習上,便是「自主學習」。其實,倘若停課的話,正是考驗學生是否有能力「自主學習」,教師大可不必把過多的時間聚焦於「線上學習如何執行」,而是可以嘗試把時間投注於「如何引導學生在家自學」。如果我們想讓新課綱的「自發」更為落實(三項精神為:自發、互動、共好),線上學習固然可以成為在家自主學習的管道之一,但絕非全部。因為,孩子的自學方式有很多,自己上網搜尋、運用閱讀策略自學、查詢紙本資料,或是詢問家長、透過網路詢問師長…。

新時代、新教育,筆者固然肯定「線上學習」之道,然而,它並非全部,它只是單一學習的做法罷了。

(作者為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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