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市立高中職宜回歸國立體制

◎ 陳金進

最近台中市議會建議中央將改制院轄市後移撥市立的十七所國立高中職及特殊學校回復國立,事實上,筆者早在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四日發表「理性看國立高中職的歸屬」一文,籲請教育部維持國立學校原有的中央管理體制;但在教育部尊重地方意願的情況下,只有新北市及台中市等兩都將轄區內的國立高中職及特殊學校改為市立。事隔十年,地方再掀起市立高中職及特殊學校回歸國立的呼聲,可印證筆者十年前的建議並非憑空杜撰,而今筆者再重申支持除台北市與高雄市(不含原高雄縣)外,後期中等學校及特殊學校原則回復由教育部統轄,理由如下:

一、維護教育政策的統整:高中職一向由中央主管,地方職司國民教育。如此對教育政策的推展較有其一貫性,且教育部技職司及國教署機制完備,事權專一,政策執行順暢,免於政出多門及地方政治的紛擾,影響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維護後期中等教育的均衡發展:目前國中小係學區制,而高中職因性質及功能不同,學生橫跨幾個縣市,不但經費負擔易生爭議,且行政運作如經費補助、校長遴選、教師福利、校際互動及地方政治干擾等問題,均不利教育之均衡發展。

三、減輕地方財政負擔:新改制院轄市之五都,財政本非寬裕,再增加原國立學校改制市立,無疑雪上加霜。以台中市為例,十七所國立學校改制市立,每年增加教育經費粗估約六十五億,且退休人員退休金逐年增加,不僅壓縮其他市政之建設,且恐影響國中小之正常發展。

四、大學附屬高中職之成效不甚彰顯:各大學已自顧不暇,且囿於制度的限制,大學能給予附屬學校的協助極為有限,幾乎所有經費都由教育部編列。至於其他教學資源的協助及合作,則不須改為國立學校亦能通行無礙。如此徒有附屬學校之名,形成化外之學校,識者均認為何不回復原有體制,由教育部統籌司理。

基於上述理由,筆者誠懇建議教育部:

一、除台北市及高雄市(不包含原高雄縣)外,其餘四都原國立高中職校及特殊學校回復國立體制,讓地方全力專注國中小之教育。

二、重新檢討大學附設高中職政策:目前除台師大附中、高雄師大附中及彰師大附工等三校有其歷史背景,予以保存現有體制外,其餘近期改隸之學校,建請教育部一併深入檢討其成效後視各校情況予以保留現狀或恢復原國立學校制度。

(作者曾任國立嘉義高中、台中高工、興大附農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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