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中國異議人士笑談飆罵風波

◎ 龔與劍

一個不懂得尊重和敬畏新聞媒體(包括自媒體)的公眾人物,不夠資格稱之為公眾人物。

在民主社會,媒體的「第四權」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沒有媒體會對我隔壁鄰居的張大媽的父親是否有「違規挖砂石」,李大哥是否隱瞞妻子給一名女性朋友六百萬感興趣。但是如他們有一天突然變成公眾人物,甚至想要出來選「總統」,這些「八卦新聞」,自然也就會佔據媒體的版面,吸引人們的眼球。

來到台灣四年多的時間,經常有朋友開玩笑說:長夜寂聊,為什麼不去「夜店」找一個「紅顏」?

我說:我不敢。因為我怕警察臨檢給逮住,然後在媒體上一露臉,就會給中國政府提供「砲彈」,看啊,反共人士,居然是這樣的德性。

我自問還算不上什麼公眾人物。但是其一「舉頭三尺有神明」,其二「身後三尺有媒體」。所以,我可以在台灣活得「戰戰兢兢」,卻也是暢快無比。

一個公眾人物,必須接受媒體的檢驗,除非你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領袖」習近平。

一個公眾人物,更應該感謝媒體的檢驗,你的身後三尺時時有一雙「第四權」監督的眼睛,你才不會昨天「太平島挖石油」,今天給女性友人六百萬,都記不清楚或顧左右而言他。

其實,我更加擔心的是,依據《1984》的故事,如果沒有媒體的監督,這位公眾人物連喊三聲的「中華民國萬歲」的「中華民國」,能否在習近平「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之下,活過二○二○—二○二四年?

(作者為滯台中國異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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