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實驗教育自生自滅?

◎ 陳復

實驗教育三法早已通過,當初制訂這些條例的目的在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選擇權,鼓勵教學創新,裨益政府與民間都可辦理實驗教育,然而實驗教育雖然已被納進體制內教育的一環,卻持續被視作「化外邊境」,中央政府長期沒有任何預算來支持在家自學、團體共學、機構辦學與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參與實驗教育的家長與教師從來都是納稅義務人,為什麼政府卻任令其孩子與學生「自生自滅」,常讓家長付出高額的學費來支持實驗教育,並讓教師不得不懷抱著「君子謀道不謀食」的高標準理想自我期許,卻無法獲得合理的薪資呢?

當前各類實驗教育有個癥結困境:中央政府只有制訂條例讓學生自主學習,卻沒有任何經費來支持其發展,使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師資與教學常因經費受限,無法落實實驗教育精神,如果教育部能進而撥出專款,提供實驗教育計畫給在家自學、團體共學與機構辦學的親師生申請,並檢視他們的實施績效,這其實將可大幅提高其教學品質,並能產出具體成果,提供給社會各界關注實驗教育者參考。同樣的情況包括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學校,或許他們有更充裕的辦學經費,然而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受困於「縣聘」或「自聘」的教師處於「同工不同酬」的狀態,常需要家長捐款來紓困,如果捐款成效不佳,則自聘教師就只能面對微薄的薪資自甘如飴,如果教育部有實驗教育計畫提供給這些學校申請,將不只能讓教師獲得安穩的薪資,更能大幅解決親師生面臨教學資源嚴重不足的困境。

當台灣要真正發展實驗教育,政府就不能只是對有人願意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表示「樂觀其成」,更應該認真檢視這些辦理實驗教育的個人、團體、機構與學校到底有些什麼值得學習的內容。平情而論,當前一○八課綱加入高中可辦理「多元選修課」,其實正是教育專家看見實驗教育學生常因為自主學習產生的熱情,進而建議針對體制內高中擴大辦理所致。然而,我們怎能在相同的體制內自己實施「一國兩制」,讓公立學校獲得充裕的經費辦理「多元選修課」,卻對於各類實驗教育如何發展自己的特色課程,表現出不聞不問的態度,漠視他們長期存在的經費需求?筆者覺得教育部應該如同提供大學教師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的管道,提供計畫給實驗教育的個人、團體、機構與學校有經費展開教學創新,並能從中檢視與保存相關實驗成果,這纔是真正名副其實在「辦理實驗教育」。

(作者為國立宜蘭大學博雅學部教授,國教希望聯盟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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