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話題》20年前就出包…檢察官忘開庭去吃大餐

檢察官林在培。(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在培因浩鼎案蒞庭表現不佳,被評定為「未達良好」,他在廿年前就出過包,昨又被爆開庭不見人,竟跑去跟朋友聚餐,士檢認定他執行職務有疏失,建請法務部懲處。法務部昨表示,收到士檢函文後會召開檢審會,如認定有職務疏失,即啟動職務監督,處分有「發命令促其注意」、「加以警告」,或經決議送交檢評會審理評鑑。

檢察官林在培疏失

遲到近一小時才出庭

「鏡周刊」昨報導,林在培十月三日下午原本應到法院蒞庭,但遲到近一小時才出庭,事後他解釋是未接獲書記官的開庭通知,以為當天下午沒事,才去跟朋友吃飯。

士檢表示,十一月八日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以林在培「疏未注意庭期,逾時未到庭執行職務,且經法院通知未積極處理」等事由,建議依法官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處分「促其注意」或「加以警告」,並送高檢署轉呈法務部核定。

此外,林在培先前因浩鼎案蒞庭表現不佳,今年一月已被士檢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評定為「未達良好」,之後分別經法務部核定及銓敘部審定在案。

不過士檢也為林緩頰,表示林在培此次工作雖有疏漏,但過往辦案經驗豐富,曾偵辦不少重要案件,對社會不無貢獻,相信他經此教訓,必能回歸正軌,克盡職守。

事實上,林在培首度出包是在廿年前服務高雄地檢署時,當時他是偵查組檢察官,曾對一名未到庭的偽造文書劉姓原告發布拘提,但劉婦向監察院喊冤陳情只是未收到開庭通知,就被林在培違法拘提。案經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評議,對林在培處分警告。

林在培二度出包,則是在士院審理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賄賂案件期間,林在培身為公訴檢察官依規定應對被告論告,當庭卻出現找不到要提示的證據卷宗放在何處,且當辯護人對林在培問題提出異議時,林在培往往直接放棄修正問題。

本報昨無法聯絡上林在培,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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