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老牛拖車的立法效率

◎ 劉一德

川普總統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台灣立法院則於二十九日就民進黨立院黨團所提的《反滲透法》草案,通過逕付二讀。比較台、美兩國國會結構、議事程序及效率,實在不得不佩服美國國會。

從結構來看,美國國會為兩院制,參院一百席、眾院四百三十五席。立法院為一院制,只有一百一十三席,結構顯比美國單純。從議事程序來看,美、台國會和行政機關都可提案。議案在院會提出後,交委員會審議、聽證(公聽)。委員會完成後,再經院會通過,提交總統簽署,成為法律。但美國參、眾兩院如通過不同版,需再開會解決分歧,才提交總統。如遭總統否決,只能再修改獲得總統支持,或以三分之二推翻總統否決,使議案生效。如國會會期只剩不到十天,總統沒有簽字,議案即自動失效。可見美國議事程序比台灣複雜。

「反送中」運動發生於今年五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係由眾議員和參議員分別於今年九月一日提出;九月十七日舉行聽證會;九月二十五日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即分別通過。十月十五日眾院版通過,參院則於十九日通過。由於眾院和參院分別由民主黨及共和黨掌控,須進行兩院協調,本案透過跨黨派合作,眾院採納參院版,隨即於十一月二十日就參院版表決通過。二十一日遞交總統;二十七日川普簽署生效,前後只歷經兩個月又二十七天。

看看台灣,中國對台統戰及滲透,約始於一九九二年,力度逐漸加大,二○一八年底地方選舉獲得重大成果。立法院至今年五月始有《境外勢力影響法》等草案提出,交委員會後,只開過一次公聽會。要不是十一月二十三日外媒報導,投誠澳洲的中國間諜,坦承參與對台情報工作,砸錢透過網路、媒體等介入台灣大選,《反滲透法》草案,是否會提案,逕付二讀,令人懷疑。

過去兩年來,美國會已陸續通過《台灣旅行法》、《國防授權法》、《亞洲再保證倡議法》及《台北法案》等,力挺台灣,效率令人刮目相看。處於中國強力壓迫下的台灣,抗中保台聲不絕於耳,《反滲透法》就是過不了。這樣的立法效率,台灣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為台聯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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