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香港會實施軍事統治嗎?

公務員本週五上街抗議 代表特首已失治理能力

◎ 雲程

香港人反對修改「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從六月九日起,他們每週一次舉行至少十萬人的大規模抗議,已超過一個半月時間,最大規模曾達兩百萬人;遊行人數與「香港警方」的粗暴對待,震驚全世界。現在,抗議與鎮壓的型態又有改變:相對較小規模的抗議活動在各地發生。元朗示威起,出現無處不在的白衣人,以殘酷手段襲擊看到的任何人,無論孕婦或記者,都受到無差別的攻擊。民眾不僅第一時間叫不到警察,連救護車也姍姍來遲。

昨(三十)日有一場交通堵塞運動,要求所有司機以「安全速度」駕駛汽車。然後是七個地方同時舉行抗議。

到此為止,抗議活動仍侷限在社會力量的展現範圍;但最令人擔憂的是八月二日的公務員抗議

公務員是最自我約束和保守的群體。他們可能基於工資和福利低等理由上街,卻很少見到為政策或法律修正而遊行。香港公務員的待遇不低,公務員抗議的理由何在?

香港公務員上街,表明內部管道已堵死,香港特首已失去治理能力。北京力挺,暗示要撐住一段時間。我們該問的是:接下來會是什麼局?

北京近來曾數次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根據「駐軍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以下條件下,可派遣解放軍到香港,執行防備和抵抗侵略、救助災害或鎮壓混亂等任務:

一、決定宣布戰爭狀態(第六條);二、因香港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第六條);或三、特首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第十四條)。

七月二十九日港澳辦記者會強調,事件已經踩到「一國兩制底線」,就是在鋪陳第二點。二○一七年八月澳門駐軍,已有參與天鴿颱風善後救災的前例。

一旦人民解放軍根據第十四條介入香港「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權力」,意謂著香港將實施軍事統治(military government);同時,「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第二十九條),也代表「一國兩制」被沒收。實際如何,其「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些事情一旦發生,香港永遠被改變。北京真的要有長遠的智慧才好。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