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因勢利導資金回台

當全球逾百國承諾將執行有「全球版肥咖」之稱的共同申報準則(CRS)之際,光台股上市櫃公司就有逾四.八六兆元海外獲利未匯回。會計師分析,隨國際稅務環境動盪加劇,以及台商退休、二代傳承規劃,龐大海外台資的確有匯回需求,但卡在稅務規範繁雜,台商資金明細舉證困難,加上國稅局沒能力查核,主觀認定空間大,造成錢想回來、卻不敢回來的現象。

經過一年多的攻防折衝,畢竟有錢可使鬼推磨,行政院終於在四月十一日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提供回台資金再投入一般產業或特定產業時給予不同程度租稅優惠,原本海外資金匯回國內需課廿%稅,透過此專法進來立即變成八%,形同讓海外資金享受十二%稅差,致有人稱此境外資金匯回課稅條例為租稅特赦。不過問題核心應不在於特赦,而是台灣如何善用這些回流資金?現在滯留海外台資,大概有十兆元的規模,若有三成匯回就有三兆元,若以廿五%做金融投資等於新台幣七千五百億元,足以造成我國股市的大幅波動,更棘手的是扣除七千五百億元金融市場投資外的兩兆兩千五百億元(約七百億美元)回流資金勢必投入於我國的產業投資。

當今台灣之經濟基盤,如何引導這一筆大量的投資,才是眉角。平常時「五缺」問題即時有所聞,屆時土地、電、水、工如何充分供應,合理分配?若土地廠房被炒作,沒有成為「科技投資」或「企業投資」,反而將腳踏實地的「科技島」蛻變成「投機島」,對台灣經濟發展而言,必成為難以復原的傷痛。「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尚待完成三讀,希望政府謹慎規劃,如何在條例通過後可能隨之而來的資金潮,做有效管理,產生正面能量。

另一道台商資金回流的狂潮是今年元旦實施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實施期程為三年(二○一九年至二○二一年),經濟部投資台灣事務所五月九日證實累計台商回台投資金額已達二七九五億元,提前達成二五○○億元的年度目標,總統蔡英文立即宣布台商回台投資年度目標提高到五千億元。「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有別於「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的是,前者著眼於美中貿易、科技戰促使台商被迫分散布局的機會,鼓勵回台,與滯留海外台商資金之回流有其不同的動機與目的,當然仍以各項減稅、優惠為誘因。由於美中貿易、關稅戰愈演愈烈,美國總統川普且放話限中國一個月內完成協商,否則擬再對三二五○億美元之陸貨關稅加徵廿五%。五月十日起生效的加徵廿五%關稅適用於電子通信設備、電腦電路板、處理元件、電腦零件、汽車零件等,對我國台商之衝擊不可謂不大。至於三二五○億美元加徵涵蓋範圍更廣,包括手機筆電、電玩主機等。手機、筆電正是台灣電子代工業最重要的聚落,對台灣的衝擊當然茲事體大。電子五哥,廣達、仁寶、英業達、宏碁、華碩,會不會把工廠移回台灣,亦有企業體各自的營運策略考量。

話說回來,長期而言,台灣更需要的是如五加二產業或更高一層科技產業。因「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實施期程有三年,經濟部投資台灣事務所宜好好把關,對回台投資之項目,做必要的篩選。台灣非越南,越南人口九千五百萬,土地卅三萬平方公里,均約為台灣之四倍及九倍之大,但其GDP尚不及台灣之一半,越南可以來者不拒,但台灣即需注意其技術價值。

川普說:「美國優先」,對的,台灣也應把「國家利益」置於「商業利益」之上。台灣吃過資金外流苦頭,如今鮭魚返鄉自當歡迎歸巢,同時更應將之善用於產業振興與升級,帶動台灣經濟脫胎換骨,讓國人共享「資金回台」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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