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電磁波恐慌,耽誤防災

◎ 林基興

上週五,我到花蓮光復鄉參與「建設基地台」說明會,但意見領袖怒喊鼓譟,號召民眾離場。民代只會說「與民同陣線」,也無溝通意願。事後,筆者於路邊問意見領袖為何反對,無電視攝影機下,他們若有所思地說電視報導電磁波會致病。

我國已有「災防告警系統」,在短時間內傳送警訊到手機,內容包括大雷雨、地震、海嘯、颱風、公路封閉、水庫放水、土石流、傳染病、空襲警報、飛彈、疏散避難、電力中斷、爆炸等。例如,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強震、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強颱。但如此便民福祉,卻因缺乏基地台而受阻。

「民眾害怕電磁波」實在重傷國家經建與社會福祉,最近例子是,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判決高雄小林村滅村國賠案,高市敗訴,災民每人最高獲賠三百萬元,若二○○九年八月九日莫拉克土石流前,可傳接警訊,五百遭埋村民便有機會逃過一劫;二○一三年,屏東曹啟鴻縣長記取小林村教訓,投入兩千萬元建設高抗災平台,但二○一七年因抗爭而拆除;去年要設立雲林口湖雷達站監測雷雨,希望讓防救災預警時間提前一至三小時,但也遭抗爭。

手機與基地台的電磁波(強度不及光的萬分之一)並不傷人,例如,二○○六年世界衛生組織第三○四號文件聲明:無可靠的科學證據顯示「基地台產生之電磁波導致人體負面健康影響」;二○一四年(一九三號文件)與二○一五年均一再確認。至於雷達電磁波,一九九九年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第二二六號文件聲明:並無證據顯示暴露於比國際標準所設定的限制值還小的射頻場,會產生包括癌症等任何有害健康的效應,一般媒體卻只報導反對者缺乏科學證據的說法。

災情警訊救人是真的、實質的,但電磁波傷人只是假的、虛擬的。抗爭者趕走基地台與氣象雷達站,可能導致冤魂,實該想想《晉書》名言「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作者為大學教授,著有《電磁恐慌》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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