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廢核再生公投 揮別核四糾葛

◎ 蔡雅瀅

二○二○年大選將有兩項核四公投:環保聯盟前會長高成炎教授所提「你是否同意『廢止核四計畫,其廠址作為再生能源(地熱、海洋能、太陽能等)發電、觀光、研究、博物館等用途』的政策」及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回顧歷史,早在二○○三年公民投票法制定之前,爭議不斷的核四已歷經多次地方公投:一九九四年五月貢寮公投九十六%反核四;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台北縣公投八十八.六%反核四;一九九六年三月台北市公投五十四%反核四;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宜蘭公投六十.○一%反核四。一次又一次的公投,仍未終局解決核四爭議。

核四計畫於一九八○年五月提出,一九八六年四月車諾比核災發生,同年七月立院凍結核四預算;一九九二年立院解凍核四預算;一九九八年五月立院通過廢止核四計畫,行政院提出覆議,同年十月覆議成功,核四計畫復活,並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動工;二○○○年十月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建,二○○一年一月立院決議核四復工;二○一一年三月福島核災發生;二○一四年四月行政院宣布核四封存。

核四爭議近四十年、興建超過二十年,跨越兩場核災、兩次政黨輪替、多次預算追加,耗費無數社會資源。為了封存核四,編列二十五億元的「停工補償」及三年十二.七九億元的「維護保養費與廠區管理費」,雖立院曾決議「不可再編列封存預算」,惟三年封存期滿,台電又以「資產維護管理預算」名義編列一年八.一七億元。

即使無法發電,核四照樣繼續燒錢;而若要續建核四,預估需耗時十年,預算亦近八百億元。同樣的時間、金錢,與其投注在無法保證安全的核四上,不如用在推動節約能源或發展再生能源,甚至將核四改建為博物館或遊樂園,發展觀光,都比繼續糾纏在永無止境的爭議中,更有意義。

核四四十年來未曾發過一度電,「沒有核四會缺電」的神話,早已破滅。核研所在二○一三年曾分析核四的均化成本為二.四四元/度,且係未將政策、事故發生等費用納入的成本。而工研院曾推估若太陽光電使用年限為二十五年,二○二六年的均化發電成本可降至新台幣一~二元/度。兩相比較,核電亦無「便宜」的優勢。況法國曾分析,該國若投資再生能源取代核電,將節省數十億美元。

核四爭議四十年,若再耗十年續建就拖了半世紀,而核廢料更是十萬年以上禍延三千多代子孫的難題。盼更多人站出來連署支持「廢核再生公投」,讓台灣擺脫永無止境的核四爭議,共同邁向更美好的未來。

(作者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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