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前瞻計畫與限塑政策

◎ 張健常

一早騎單車至碧潭晨運,就在單車道的盡頭,河床邊堆置了大批塑膠浮筒像座小山,腦海飄過一幅畫面,這兒即將開闢新路線上溯直潭甚至通抵烏來的景況。源自去年市府爭取到前瞻計畫中「水環境營造計畫」項目,興建新店碧潭到烏來的河岸自行車觀光休閒專用車道。

剛巧貴報報導該段有一三五公尺的路線無法連結,因為通過市定古蹟「大坪林圳引水石腔」的前方水域,遭到文史人士反對,水利局官員仍待研議並提報文化局審議委員會討論。

台北盆地山環水繞,幾條大河小溪兩側幾乎都開闢了單車道,從淡水可至新店、南港、或木柵往西直達新莊、三峽一帶,山明水秀四通八達非常便捷,可是往南到了「新店渡」就斷了線,原因是新店溪在這裡遇到岩盤峭壁而景觀殊異,其解決方案為架設一三五公尺長的浮筒碼頭及活動式浮筒棧橋。

依據新北市政府簡報資料,在「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中,新北市政府向中央(水利署)提了一項「碧潭堰上游至烏來沿線亮點營造工程」,其中第一期規劃從新店渡渡船頭到青潭橋(九七○公尺)及第二期從青潭橋銜接至新烏路一段五十鄰之十六號(八七三公尺)的自行車道,總計一八四三公尺(約一點八五公里),兩標合計總經費為一點一億。雖只佔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其中水環境建設二五○○多億的「零頭」不到,仍舊擔心未來成為潛藏安全隱憂的「蚊子路」。

翻開河川管理辦法第六條有載明所謂河防建造物,指以維護河防安全為目的而興建之建造物,包括堤防、護岸、丁壩、防砂壩、潛壩、固床工、附屬堤防設施之水門及其他河川防護建造物。而載浮載沉的浮筒因非屬固定物,洪峰來臨時若吊離不及,對下游的衝擊破壞仍不可輕忽。再者水利法第七十八條:河川區域內禁止之行為明定有棄置廢土或其他足以妨礙水流之物,這批大量「乙烯丙烯聚合物」製成的大浮筒漂在水面上,對行水區的暢通肯定增加不少阻力。

政府施政能考量民眾觀光、運動及遊憩需求值得肯定,就怕是為前瞻而前瞻,以消化預算為能事,精雕細琢一些非必要的工程,且與「限塑政策」背道而馳,極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作者為環教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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