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請民進黨公布跑票真相

◎ 秦翰澤

林義文先生所寫「民進黨到底是不是公共廁所?」筆者感同身受,呼籲民進黨該是說出這兩次跑票事實真相的時候了!

二○一四年民進黨數位市議員大跑票,國民黨李全教當選台南市議長的真相未明,種下四年後的苦果,民進黨該給台南人與筆者一個真相交代。

為何要給筆者一個真相,可就要回溯至二○一六年八月。當時李全教先生議員當選無效被剝奪議長資格,筆者呼應賴清德市長針對台南市議長補選楬櫫的理念價值在他報撰寫了一篇文章,希望民進黨不要為了補選議長勝選而招降納叛,提及該跑票議員的名字。約莫半年後,該議員提告也因此開啟了筆者一年二個月的訴訟人生。

對於奉公守法的小市民而言,人生這一次跑法院的經歷先是惶恐不安,爾後變得自信十足。

跟這位議員交手長達一年二個月,榮獲三次刑事偵查庭「不起訴」處分、一次民事庭「不起訴」處分。刑事偵查庭可以無限次提出上訴,只要高分檢接受提告人的異議就可以發回再議,直到筆者收集到三次「不起訴」處分書後,高分檢才駁回該議員再議聲請。至於民事庭,因為開庭費用數萬元需由敗訴方支付,一次「不起訴」處分就讓筆者脫離苦海,逃脫訴訟輪迴。

誠如筆者與刑事偵查庭檢察官、民事庭法官所言,善良人怕跑法院,壞人卻習以為常地出入法院,豈不荒謬。曠日廢時的司法訴訟讓許多人選擇息事寧人,與對方妥協、力求脫身,但我堅持相信司法公正。

該議員跑票遭民進黨開除黨籍是鐵的事實,更如賴清德前市長在市議會質詢時與跑票議員針鋒相對時所言,跑票議員司法獲判無罪是查不到金流,不代表沒有跑票。在憲法上,平民百姓因政治人物、媒體報導所言而論述,無需證明其真偽,不受誹謗所繩,何來有罪。

民進黨應堅守政黨價值,不要迷思於樁腳政治,對於叛黨跑票者應立即開鍘捍衛政黨核心理念。上述那位市議員在這屆議員選舉中落選,足證黨支持者還是有是非價值,民進黨自然無需因為選票考量有所忌憚。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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