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農地工廠不能讓時間來解決

◎ 張國輝

針對農地工廠合法化問題,賴揆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農地工廠有存在的背景,但最終還是要合法化。對業者盼輔導期限再延長十年,行政院強調,推動合法化沒有時間表。推動農地工廠合法化的母法是「工廠管理輔導法」,是在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日頒布實施,同時在第六章又另訂附則「臨時工廠登記」,將未登記工廠納入輔導,為期七年,由於每兩年展延一次,最長得至民國一○九年六月二日,如果說「臨時工廠登記」辦法有效的話,台灣不該有三萬家未登記工廠及一萬一千四百家臨登工廠,政府既然了解農地工廠的存在背景,應面對問題務實的解決,否則臨登再延長十年、二十年仍然是無法解決的。

負責督導農地工廠合法化業務的政務委員張景森說,工廠合法須繳回饋金,但問題真的這麼簡單嗎?

其實,農地工廠最大的問題是污染和交通,筆者一位從事手工具外銷歐洲的廠商告訴我,他有一家德國的客戶,他曾多次實地參觀他的工廠,第一次讓他詫異的是這家工廠在農業區中,德國以環境保護著名,它的環保法令十分嚴格,這家工廠在製造過程都不會影響周邊的農業環境,雖然先進的工業國家,工廠都在工業區中,但也有例外的。

我國的工業是從民國五十年間客廳即工廠開始的,再說要全部工廠進入工業區,在產業嚴重缺地的今天,事實上也不可能,而進入工業區的金屬類與化工類的工廠,其所產生的濃廢液處理仍需業者自行處理,所以農地工廠合法化不是延長時間的問題,而是政府能否有效解決工業污染環境的問題,因為一有污染的事件發生,又是一片喊拆、喊打的聲音。

(作者為台中工業區廠協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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