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李濤夫婦一路走過的痕跡

■ 陳師孟

李濤與李艷秋這對夫妻檔把持下的TVBS電視台,長期攻訐民進黨政府,最近又以假影帶事件想醜化治安內閣,或許還是有人會寄予同情,認為媒體工作者本來就應該站在執政者的對立面。但兩件十多年前的往事,可以證明他們曾為當權者打壓異己,根本不是那麼「清純」的忠實反對者。

第一次與李濤接觸是在一九九一年十月初,當時正發起「一○○行動聯盟」,訴求國民黨政府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的「和平內亂罪」。由於那時的「政治犯」無非以言論、出版、集會等和平的方式表達台獨主張,國民黨政權卻認為是著手內亂,不除不快;然而這些人既無暴力、也無暴動,在無法援引刑法第一○一條「暴動內亂罪」的情況下,遂不惜冒箝制自由人權的大不韙,濫用第一百條羅織。聯盟的目的一方面固在推動法治改革,另一方面也在藉機進行社會啟蒙,所以當李濤邀請聯盟上他主持的「華視新聞廣場」公開辯論,我們同意由林山田教授及張俊雄、陳水扁立委等三位強棒代表出席,同時要求執政黨的代表也必須具有法學素養及決策層級,對此李濤滿口答應。我們心目中的對手之一是馬英九,因為馬英九表示和平手段也可以製造內亂,譬如說元首被身邊一個親信蠱惑,進而出賣國家。私底下,我們很希望哈佛博士這種大衛魔術式的法學論述,能夠讓全國人民大開眼界,可惜李濤卻找來了朱高正、李勝峰、和姚立明。倒不是擔心這三人的法學素養和民主修養,會不會讓我方當場氣到說不出話來,最大的考慮是他們最多只是國民黨的圍事小弟,和他們進行辯論是浪費口舌。於是我回電拒絕了這樣的安排,李濤則在當晚宣布聯盟失約,逕以「缺席辯論」的方式,在聯盟這方擺上三張空椅子,只播出幾段林教授先前的錄影,然後任由對方玩一場阿Q式勝利。

李濤明知是自己無法踐約,請不到對等的人物,卻對此絕口不提,反而利用掌握的媒體發聲,把一場鬧劇的責任完全推卸給聯盟,這種隱瞞真相以脫責的劣根性,現在又在假影帶事件上被揪出,所不同的是這次犧牲掉了自己公司裡為他賣命的部屬。

不過俗話說「巾幗不讓鬚眉」,如果對照李太太隱瞞真相的本事,則更是技壓群雄。也要回溯到一九九一年稍早的五月中,那時警總在所謂的「獨台會案」中,逮捕了幾位據稱曾參加史明讀書會的年輕人,引發大學生在中正廟靜坐抗議;一如今日,該地被國民黨視為神聖禁地,所以鎮暴警察奉命立即驅散清場。我在現場旁觀,見到有一警察腳踢被搬離的學生,忍不住上前斥責這名警員,而他當場只瞪了我一眼;但其後當大家加入學生,企圖進行第二次靜坐又遭驅散時,我就成為被警察鎖定的對象之一,把我架到鎮暴車陣間痛毆。

事後,已故盧修一立委在立法院為我們召開公聽會,會中警方的現場指揮官張琪分局長矢口否認有警察打人,此時有人拿出一張記者所拍照片,清楚顯示四、五位保安警察圍毆一位年輕人。盧委員傳給張某,他不假思索說出:「這個人的姊姊曾打電話來,說她弟弟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她可以理解警方的做法。」在場一位台大教授馬上反駁:「照片中的人明明是一位台大研究生」,張某再拿起照片裝模作樣看了一下,說:「哦,我看錯人了」,之後就是答應要加強警察教育等場面話收尾。就在那天傍晚的華視新聞中,下午的公聽會上了螢幕,主播李艷秋起先照實播放,豈料一到張某指稱被打的是一個暴力精神病患時,這則新聞就此硬生生地被截斷。

李艷秋對這則新聞的精準切割,正是媒體騙術的最高境界:沒有任何一個播出的鏡頭是導演的或假造的,所以沒有「不實」的問題,但是一經巧妙剪輯過濾,傳遞給閱聽大眾的訊息恰恰是真相的反面|警察打的人是該打的。我們常聽到說:「一半的真相要比全部是謊言更可怕」,可以想見任何不在公聽會現場的觀眾,永遠不能想像他們已被親眼目睹的電視畫面所蒙騙。

翻出這些老帳,好像在「報老鼠怨」,其實是要提醒李濤夫婦記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話。

(作者為台大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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