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白海豚搓圓仔湯?

◎ 紀安秀

二十七日起即將辦理縣市長參選登記,報載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二十四日在新竹縣長公館,席開六桌宴請基層黨籍幹部,在場人士轉述,吳席間指出,明年黨主席若還是他,只要林為洲不登記參選縣長,下屆立委選舉一定提名他。法界人士表示,若吳「不正利益」交換的搓圓仔湯屬實,違反選罷法,最重可判十年。

既然吳敦義有涉及違反選罷法之嫌疑,該罪屬於「重罪」,檢調有必要依職權盡速介入調查,不能視而不見,任令吳逍遙法外,才符合法治規範,讓人民信服司法機關的公平、公正性。

首先,如果現場有錄影錄音,應請主辦單位或人員提出影音檔,如果沒有錄影錄音,應查明有哪些人受邀參加,逐一傳喚並詢問吳敦義是否當場承諾若林為洲放棄登記參選縣長,明年的「吳主席」就一定提名他選立委,若事證明確,即應將吳列為被告,依刑事訴訟程序偵辦、起訴,才不會讓明確的刑事法律規定形同具文。

(作者為家管)

◎ 黃惟冰

吳敦義日前在多人餐宴上公開表示,若明年他還是黨主席,如果林為洲不登記參選(新竹)縣長,那麼下屆立委選舉,他一定會提名林為洲。

不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試問,一方面林為洲早已宣布將競選新竹縣長一職,具有「候選人資格」,另一方面,吳敦義又以明年的立委提名做為交換,符合「期約」定義,在這樣的情況下,吳敦義難道沒有違法嗎?

說穿了,吳敦義最終決定提名楊文科,而非林為洲參選新竹縣長,就已違反國民黨內初選遊戲規則,以及個人承諾在先,連馬英九跟朱立倫都看不下去。隨後,吳敦義又用開除黨籍等方式,嘗試逼退林為洲失敗。如今,竟然再拿明年的立委提名做為交換,種種行徑,都赤裸裸的展示出國民黨「搓圓仔」的不擇手段,到了視原則與法律於無物的地步。

有鑑於此,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調查,不能縱容吳敦義一再做出錯誤示範。此外,林為洲也應三思而行,切勿成為吳敦義期約換退選的共犯。

(作者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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