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一德
立法院剛三讀通過的《空氣污染防制法》,針對十年以上老舊機車,排放檢驗加嚴,預計二○二○年起,所有機車均須達到四期排放標準。檢驗未過或未檢驗,除罰鍰外,最重可註銷牌照,引發機車族反彈。
平心而論,台灣空污的確有改善之必要性與急迫性。但改善方法,優先順序及配套,可能比改善本身更重要。以超過十年的老舊及二行程機車來說,受影響人數高達五、六百萬機車族,而這些人,多數是台灣社經的底層及弱勢,號稱最接地氣,凡事以民意為依歸之執政黨,豈能輕忽。
環保署的監測資料顯示,台灣的空污來源三分之一來自中國,三分之一來自工廠及發電廠等固定污染源,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來自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如扣除汽車、十年以內及根本未使用之機車數,十年以上的老舊及二行程機車,污染排放量僅占整體的百分之一左右,甚至更低,政府何必將其列為頭號敵人。
先不要談是否有圖利汽機車相關產業的嫌疑。政府對於來自中國的污染一籌莫展,對於固定污然源的資本家採取劫貧濟富,卻不見得可以減少空污的抵換機制;對於污染排放量低,升斗小民賴以維生的移動污染源,反採取提高檢測標準及嚴厲處罰,形同「砍民生用車來抵換工廠排放」、「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用四期的法驗十年的車」,不是柿子挑軟的吃,是甚麼。
據統計,全球機車密度最高的前十名,包括台灣、越南、泰國、印度、印尼、馬來西亞等,多為開發中國家;汽車密度前十名則多為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北歐等已開發國家,可見國民經濟能力才是機車被民眾使用多寡的主要因素。
在台灣,機車除了機動性高之外,購買價格、換修保養及油耗相對便宜,因此成為基層民眾代步及營生的工具,更是許多偏鄉居民對外聯繫的依靠。如果有錢,誰不想改開汽車或購買新機車,沒有人天生愛開老爺車。說穿了,改善國民經濟,才是汰換老舊機車正本清源之計。這部立委在冷氣房修出來空污法,套句老話,飽漢不知餓漢飢。
(作者為台聯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