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菸草與替代品都反?

◎ 王郁揚

六月六日,隸屬董氏基金會的大家健康雜誌發佈了一篇文章〈沒煙霧≠無二手菸,電子煙霧恐成「新型二手菸」〉,內文提到許多「加熱菸」的負面資訊,其中文章中卻使用了「加熱式電子煙」的字樣,經網友確認,原來董氏基金會說的「加熱式電子煙」正確名稱為「加熱菸」。

加熱菸與電子煙是完全不同的產品,不僅董氏基金會姚思遠執行長自己在聯合報寫的文章〈吸菸救經濟 笑話還是現實?〉提到「新興菸品『電熱式菸品』(類似電子煙)」,或是WHO(世界衛生組織)網站也清楚寫著「加熱菸產品不是電子煙」。反觀我們台灣最大的民間反菸團體「董氏基金會」卻還是執意孤行,要將加熱菸與電子煙視為相同產品。反菸本是件美好的事,本人敬請各反菸單位知悉,我們要反的是「菸草」產品,而非其競爭產品。

無獨有偶,除了董氏在加熱菸與電子煙混淆台灣民眾視聽外,主管機關衛福部國健署為了反電子煙,公然說謊、漠視國際最新電子煙證據,針對英國政府提出的「電子煙比紙菸少了九十五%傷害」,國健署竟在官網及媒體上宣稱「這數據是由菸商提出。」該說法在經本會打臉後,國健署已將官網的資訊下架,只留下自由時報報導。針對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加拿大政府電子煙證據以及六月六日紐西蘭政府電子煙證據,又或者是早在二月就表態的美國癌症協會,我們台灣政府官員、反菸團體對這些電子煙新證據似乎視而不見,只是不斷地斷章取義美國FDA的報告,抹黑並企圖消滅電子煙真正存在的意義與價值:遠離「菸草」產品。

目前電子煙修法已經在立法院備審,立委們也明確指出認同加強管制電子煙,但須舉辦公聽會了解各界看法,期盼立法院能盡早召開電子煙公聽會,讓更多台灣民眾了解何謂「電子煙」,同時也期盼衛福部可以提出台灣自己的電子煙研究報告,而非單憑WHO的「建議」,就提案全面禁止電子煙。

(作者為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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