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學術倫理無關藍綠

◎ 李敦厚

對台大校長遴選的爭議,前行政院長也是台大校友劉兆玄近日曾對外表示管中閔案不是「藍綠」而是「是非」的問題。援用他人研究成果沒註明出處就是違反學術倫理的抄襲,舉世皆然。這怎會跟顏色是藍或綠有任何關聯?同是台大校友的筆者完全贊同劉前院長這樣的看法。但對劉前院長讚揚管中閔教授面對這爭議持續冷靜只以臉書發文的沉著應對,同時也要求教育部儘快核准此校長任命,筆者則不敢茍同。

其實學術倫理的基本要求並不複雜,其本質就是不做假,不變造或不抄襲。筆者在「今天的台大有自治的能力嗎?」一文曾具體舉出一個明顯牽涉管教授抄襲違反學倫的例子:二○一七年五月六日管教授與共同作者陳建良教授發表的研討會論文(下稱系爭論文)內的表3,完全援用陳教授和另兩位學位考試委員在二○一六年七月卅日核准的張姓學生碩士論文內的表4-8,表4-9和表4-10裡面的數據,也沒註明任何出處。在此之前,也有他人引用諸多事證指出糸爭論文和張生碩士論文有多處雷同。

對這一違反學倫的抄襲案,筆者觀察到的是最應為學術倫理把關的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下稱學倫會)和台大誠信辦公室竟然拿系爭論文首頁上毫無關聯的感謝張生之詞辯稱管教授無抄襲張生論文的意圖,也拿張生論文內文獻引用的第十四項影射是張生抄襲系爭研討會論文。除此以外再把學倫會已看到的抄襲事實「美化」成「只有引註或文獻引用問題」,爾後更盡所能的把研討會論文劃為非正式論文來做不立案的藉口。這種完全不遵守台大校規明白指出援用他人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就是違反學倫的處理方式,不應被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唾棄嗎?劉前院長要教育部不再拖延台大校長的聘任,這豈不是認同母校這樣草率處理違反學倫的遴選方式?這真是全國最高學府的台大應有的作為嗎?

就好像台大這種荒謬的處理違反學倫案的創舉還不夠讓舉世學界一窺台灣學界的沉淪,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李彥儀近日竟也接受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工作小組以系爭論文不為教育部「專科以上學術倫理處理原則」規範內的「學術成果」為由,而不立案調查此牽涉台大校長當選人違反學倫的案件。教育部學審會工作小組把「學術成果」狹隘的定位成須有國內外正式審查程序,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可供外界查詢的論文的作法或許適合用來做大專院校教師升等審核的標準。可是這種定位就允許像系爭論文這種「非學術成果」的論文抄襲是「學術成果」的張生碩士論文。這豈是教育部二○一六年五月卅一日公布「專科以上學術倫理處理原則」的立法本意?

從以上來看不難發現這次台大校長遴選的整個過程把原本相對單純的學術倫理問題複雜化。管中閔教授與共同作者發表的研討會論文援用碩士研究生的數據且沒有引註來源是毫無疑問的事實。以上提到台大和教育部高教司的種種不顧舉世學術倫理規範的作為,看起來只為了成全管中閔教授一人的校長職位,這應該不是管教授所樂見的。也因此筆者建議管中閔教授不再選擇沉默,自請台大和教育部當局立案深入審查。不查清此抄襲案的整個來龍去脈好讓有錯能改,管教授當了台大校長又怎能領導?

(作者為台大校友,哈佛大學榮譽教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