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澄社評論)無煤無油救台灣空氣

◎ 詹長權

台灣空污有嚴重的地域不公平性,今日中部空氣品質不好的情況是一九九○年代高污染的南部空氣品質,中南部被迫承擔大部分污染的環境破壞和空污病、石化病的健康傷害。被政府遺棄的空污難民在高雄、雲林、彰化、台中尤其嚴重,特別是長期受工業污染毒害的居民、小孩、孕婦。政府讓師生、讓居民被迫在有毒空氣的校園中教育和掙扎歹活卻沒法改善,是無能的表現更是不道德的行為。政府目前的污防作法沒有要翻轉這個環境不正義、健康不平等的企圖。

空污已經讓肺癌成為國人癌症死亡的第一位,堪稱台灣新國病。每年因為PM2.5造成的肺癌、肺阻塞、缺血性心臟病、中風四大空污病死亡人數約七千五百人,台中以南縣市每四到五個因為這四種病死亡的台灣人有一人就是空污造成的。用OECD的公式估計台灣因為空污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超過一千億,台灣空污問題用健康代價、經濟代價來看比政府理解的嚴重性大二十倍。但是環保署研擬中的空污法修正的管制強度和空污費的課徵費率都沒有反映台灣空污問題的嚴重性。

台灣空污問題的核心是工廠電廠燒煤、汽機車用油,但是環保署目前所提出的14+N的空污防制策略都沒正面迎擊此一問題的源頭,只是管末處理的貼膏藥式空污治療法,既治不了標更不能治本!燃煤燃油所排放的空污總量已嚴重超過台灣環境涵容量,必須有零空污排放的發電和交通才能根本解決台灣嚴重空污的問題。只有將無煤發電和無油交通的規定納入修正中的空氣污染防制法才能拯救工廠、燃煤電廠聚集的中南部的空氣品質,也才能讓台灣西部都市的空氣品質變好到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健康標準。在空污法第二十八條中規定用於發電、汽電共生設備之生煤終止使用年度的日落條款;在第三十六條中規定自某一年度起各廠牌新售車輛數中應有一定比例零排放車輛的日出條款。

政府要以正向、不逃避的態度面對空污問題,攜手朝野大修空污法來保障人民呼吸乾淨空氣的基本人權,不然被空污傷了「心」和「肺」的人民終將揭竿起義反空污,為生存下去爭一口氣而起來反抗消極不作為的政府、動搖國本。

(作者為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院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