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修正
韓戰時,一位美國飛行員被北韓抓到,北韓要美國對韓戰認定是侵略等罪行,才答應放人,美國政府也依照北韓要求都認罪;待該名飛行員離開北韓後,美國政府對其之前的認罪一一否認,並認為在威脅下的認罪不是認罪。
除非李明哲能在自由環境、自由意志而不受威脅下認罪,否則有甚麼意義呢?這種把戲學自蘇聯。史達林為了要打擊他的政敵,要著名的世界經濟學專家、俄國共產黨經濟理論權威布哈林低頭認罪,依此增強史達林統治蘇聯的權威性,也以布哈林親人的生命安危做要脅。與李明哲相同,向蘇聯人民搞了個世紀公開大審,要布哈林認罪,以昭公信。
他的目的根本不是要你信,而是要他統治下的人民相信,以此確認中國政權的權威與正當。這是共產政權會玩的遊戲,鄧小平以前不是公審文化大革命江青等四人幫嗎?
我支持李明哲為了此時安全與利益,可以做所有的認罪。而我也相信,這種認罪根本無罪。
在威脅下的認罪,不等於認罪。
(作者為中州科技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