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罪犯庇護所豈能自稱「文明大國」?

力霸風暴的主嫌王又曾夫婦潛逃中國,依然過著逍遙自在、紙醉金迷的生活,此情此景讓眾多力霸集團股東、員工與債權人情何以堪。而中國收容、包庇台灣經濟罪犯的一貫作法,更引起台灣人民的反感。我政府相關部門與民間之媒體、輿論均不約而同呼籲中國應該將王又曾夫婦遣送回台,甚至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亦曾公開表示,願意協調中國送回王又曾夫婦,顯見要求中國遣返王又曾夫婦以及其他眾多經濟罪犯,以消弭民怨,乃是台灣人民的共同心聲。

力霸相關集團之金融弊案的爆發,釐清事件真相,懲治犯罪,降低此一事件對金融與社會的衝擊,以及如何善後,並檢討缺失,進行制度改革,在在成為檢調與政府財經部門應該戮力以赴,一一解決的課題。然則,此一事件更凸顯出中國已經淪為台灣犯罪者的天堂,「中國因素」變成助長台灣社會向下沈淪的催化劑。這是政府與國人必須正視的事實。換言之,當前的台灣,似乎有愈來愈多的作姦犯科者將中國當成庇護所,一旦東窗事發,事跡敗露,便往中國潛逃,意圖逃避台灣法律的制裁。此種思維既存在於台灣黑幫份子、經濟犯,更是毒犯、搶劫殺人者的共同想法。此一現象愈來愈猖獗,使中國之於台灣,已經成為一個犯罪的樂園、幽暗的國度。

中國具有併吞台灣的野心,此一企圖凌駕人類社會的普遍價值。易言之,殺人、搶劫、走私、販毒與買賣人口,以及掏空銀行、貪瀆等,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亦屬犯罪行為,但只要符合中國併台目的之需要,便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予以包庇縱容,甚至待為上賓。職是之故,一些社會犯罪份子,若是無助於對台灣統戰的目的,例如日前搶劫某保全公司運鈔車的一干嫌犯,潛逃到中國,不日即被中國公安逮捕,並將迅速遣返台灣。但同樣社會犯罪類型的部分黑幫頭頭,只因打出反台獨的旗幟,便容忍其可在中國繼續遙控在台灣的幫派,甚至多次組織徒眾介入政治抗爭,試圖激化台灣的政治對立與族群矛盾。

更明顯的是,台灣一些重大經濟犯,因其犯罪之後果,一方面在掏空台灣經濟的根基,破壞台灣之金融秩序,一方面則將犯罪所得之鉅款匯往中國,有助中國經濟發展,既能削弱台灣的國力,更可厚植中國之經濟力量,真正發揮了「債留台灣,錢進中國」之一石兩鳥的完美效果。尤其,有些經濟犯在台灣進行犯罪的同時,已先打通中國之政商脈絡,甚至大筆捐贈公益善款,取悅中國。此舉或可稱為台灣經濟犯對中國之「大投資」與「大溫暖」,因此這些人在台灣雖已聲名狼藉,乃人人喊打之鼠輩,卻是中國心目中的台商楷模,以致這些人一旦潛逃中國,中國打開雙手歡迎擁抱尚恐不及,豈有遣送彼輩返台接受台灣法律制裁的道理?

懲治犯罪,杜絕貪瀆,係為維繫人類社會穩定、秩序與進步的基石。中國近年來不斷對世人宣傳所謂「大國崛起」,可見其振翅高飛之鴻鵠之志,而中國究竟有無資格成為一個大國,在人口方面自然當之無愧,在經濟面則勵精圖治之下或有些許機會,但在保障人權與自由之制度建構方面,則不必諱言的,仍屬野蠻曚昧之境,難以躋身文明世界之林。一個文明大國,絕不會背負罪犯庇護所的惡名,因此中國是否願意遣返潛逃其境內的台灣罪犯,已經成為它能否成為文明大國的資格考試中之重要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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