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請不要再以主權換取經濟小利

日前交通部觀光局長在行政院院會做了今年發展願景報告,出席部會首長熱烈發言,普遍支持開放第一類中國觀光客來台觀光旅遊,跡象顯示扁政府有意在即將展開的第三度協商時,不惜以政策主動性謀求妥協,趕在農曆春節前付諸實施。

中國人士來台觀光的協商,我方真能如蘇揆所言,要顧到「台灣主體性」與國家主權完整性嗎?就現況言,由我方「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與對岸「海峽兩岸交流旅遊協會」的民間組織進行談判,其本身就早已自我矮化了一截,完全符合了北京不承認我方為政府的立場,國際上成功達成「台灣問題中國內政化」的目的。我方「擱置主權非放棄主權」的自嘲式解釋,自非國際所能承認。

在談判過程中,依陸委會之說法,各議題之協商不排除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陸委會表示,行政院也曾有過清楚的相關宣示,也就是說要落實觀光配套措施,增加方便。換言之,人民幣全台兌換問題,就是兩岸觀光談判我方必須妥協的一部分。

人民幣兌換所涉之問題是廣泛的,不僅是經濟面,政治面亦復如此。一個國家之貨幣在某一層面代表了主權,所以都由代表國家的金融機構來發行。台灣銀行雖屬國家銀行,但其發行的台幣終須由中央銀行收回發行,亦就是基於此類思考。是以國家間貨幣之兌換需經雙方官方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與國際航線涉及兩國領空,須由雙方政府簽訂航權協定一樣,這也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卅八條)要求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的原因。政府此次為了迎合中國觀光客來台,擬修改卅八條規定,顯然是為了某種商業利益而犧牲主權之作為,應為國人所不許。

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對台灣有那麼重要嗎?依觀光局之資料,開放後來台的中國人士估計每年二十五萬人,約可增加國內消費一九二億元。以增加的消費金額言,僅占我國去年民間消費七兆多元的○點二七%,連一個百分點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可以說對我國經濟成長之貢獻微不足道。希望政府不要看報治國,其重要性是親中媒體及利益團體炒出來的東西。

另方面對台灣國內消費之殺傷力,則是無法預估的。國人訪問中國,年約四百萬至四百五十萬人次之間,若因人民幣之兌換合法化、便利化,每人回國攜回二萬人民幣,一年就有八百二十億人民幣流進國內等待升值,嚴重殺傷國內之消費與投資,不見其利,先受其害,將演變成偷雞不著蝕把米後果,豈能不慎?

去年經續會,我方旅遊公會就有人提出將人民幣視為「準國幣」的要求,不管其是否口誤或筆誤,這是冰山之一角。政府若真的開放人民幣可以合法兌換,無異法理上讓人民幣可以在台合法流通。中央銀行總裁以政府允許旅客可攜帶二萬人民幣入境為由,認為若不允許兌換,不但無理,亦可能會取代新台幣成為交易媒介。同理,若政府進一步允許其合法兌換,禁止其成為交易媒介,更無理由,而準國幣之要求就可能會水到渠成。因拚開放後,中國已是我最大貿易夥伴,「人民幣計價」之要求亦將順理成章不能拒絕。

一國境內流通該國發行的貨幣,可視為該國主權之表徵,如果人民幣可以合法在台兌換、流通,甚至取代新台幣成為交易媒介,台灣將越來越像是中國的一省,中國的主權便等於及於台灣。希望政府懸崖勒馬,不要一意孤行,以主權來換取某種利益,必將成為國家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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