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比蝦味先更瞎的事

◎ 陳維寧

有四十六年歷史的「蝦味先」驚爆原物料過期三年,然而,這波黑心食品卻未見各大通路主動宣布受害者退費辦法,且廠商退費態度也十分消極。

筆者前往量販店詢問蝦味先退費辦法,結果這次竟未主動公告,且只限於已經或未被食用之商品才能辦理,發票或消費紀錄不受理。這簡直欺人太甚,不但相對於先前餿油食品風波(可憑發票或消費紀錄退費)讓消費者權益大幅倒退,且消保官的監督角色也完全缺席了!

更嚴重的是,在上一波餿油退費風波中被彰顯的「電子發票」優點—「既環保,又能保存最完整消費紀錄,在遇上黑心商品時最有保障」,在各量販通路的會員卡消費紀錄載具及手機條碼等電子發票載具發展已更臻完善的今天,這項功能卻被完全漠視。這不僅是各量販通路業者的不當自我限縮,也絕對是政府主管機關嚴重的失責!

呼籲行政院消保會硬起來,針對蝦味先的退費辦法做出更積極的監督與改善,不但應要求各大通路納入電子消費紀錄的採認與退費,更應責成廠商需給受害者加倍賠償,不讓心存僥倖的黑心商人再度輕易卸責。

(作者為教育基金會員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