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我看左與同

◎ 顏正芳

李筱峰教授〈左撇子與同性戀〉一文,對於反同人士基於無知和偏見而汙衊同志族群提出批判,尤其文中提到「痛恨大欺小、強凌弱,厭惡多數壓制少數,討厭多數不能體恤少數」,更是強有力反歧視的宣示。惟文中提及「同志遊行中有標新立異者」和「贊成另立同志婚姻專法」,筆者有不同見解。

首先,李教授擔心「同志遊行中出現一些故作猥褻、暴露的標新立異者」,會讓反同者逮到機會醜化同志,因而希望以後同志遊行能「節制這些人,以免反效果」。李教授維護同志用心良苦,但同志遊行中呈現出的多樣性,不僅是讓社會體認到:想打壓和否認同志存在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時也提醒社會大眾:人原本就有多樣形貌,異性戀族群也是,莫因制式看法就犧牲自己的獨特性。至於同志遊行中部分參加人士裝扮是否猥褻、暴露,還是要回歸到是否觸犯法令的基本原則,避免隨人個別感受予以評斷。

其次,李教授認為同志婚姻專法如同殘障福利法、兒童福利法,並不會造成歧視。李教授可能誤解現有專法如殘障福利法、兒童福利法、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和內涵了,這些專法的設立,目的是為協助社會中現實情勢處於弱勢者,故立法予以特別權益上的保障,所以,如果未來有人要提出同志伴侶法,而方法中未明定將給予同志婚姻高於異性婚姻的保障,那就不符合專法的精神,而淪為歧視同志之舉,那剛好就是李教授所最痛恨的「大欺小、強凌弱、多數壓制少數、多數不能體恤少數」了。

(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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