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空品淨化區」入法

◎ 曾瑋琳

台灣空氣污染越來越嚴重,環保署近日宣布,啟動季節性強化管制作為,移動污染源部分,環保署提出修法、由各縣市訂出「空品淨化區」的構想,禁止高污染老舊柴油車進出港口或機場載貨。環保署建議將「空品淨化區」寫入法條的方向正確,唯有儘早修法,這樣的概念才能真正落實。

「空品淨化區」類似國際上所稱的「低污染排放區(low emission zones)」概念,主管機關劃定一個區域,並規範進出該區域車輛的廢氣排放量標準,企圖透過管制移動污染源,達到淨化空氣的效果。

目前台灣有數十個區域,被類似上述「空品淨化區」概念圈地,由各地方政府成立、自治管理,但空氣防制母法《空氣污染防制法》並沒有提及相關概念,地方政府維護「空品淨化區」不容易,空氣品質改善成效有限。

以最早設立「空品淨化區」的嘉義縣阿里山為例,嘉義縣政府要求,老舊柴油車輛進出該區域,須出示排放量達一定標準之通行證,惟礙於缺乏母法憑據,執行單位僅能依靠人工查驗方式管制。環保署私下透露,人工查驗耗時耗力,又容易被有心人士鑽漏洞,空氣品質改善效果會跟著打折扣。

再者,「空品淨化區」還沒寫進法條,並不算是正式概念,各地方在命名和推動做法上,都有些微不同,也增加政府部門推廣的困難度。因此,立法院應儘速依照環保署的建議修法、訂定統一管制措施,並授權熟悉地方污染特性之主管機關劃設「空品淨化區」,讓實現「空品淨化區」不再是遙遠的夢想。

(作者為前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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