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正毅
勞基法修正立意雖好,但不切實際,若企業要完全遵守法規,將喪失靈活度和成本增加,因此,企業的因應有如下可能。
一、企業中佔僱用百分之七十八的中小企業,可能逐漸成為家族公司,也就是由夫妻、兄弟、子女、親戚組成,若有必要再僱用派遣工。二、因應加班的僵硬規定,可能在報表上做一套資料,實際做的又是另一套。企業有淡旺季,旺季時,加班連月趕工應付訂單交期或上門顧客,淡季時,可能空閒時間變多,因此企業會自動依情況,將旺季的加班和休假,在淡季時補足。而加班費由雇主和員工自行協商。三、企業會採取一年一聘的方式,以取代長期僱用。四、較大型企業逐漸將人力改為自動化,讓公司僱用人數減少到極限。五、除了關鍵的工作需要正職勞工,一般工作就大量用派遣工,如此一來,企業總體僱用勞工會大量減少,勞工收入會因正職工和派遣工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長期處於低薪的狀態,不但不會改善,而且可能進一步惡化。六、個人工作室增加、流動攤販增加。
總之,此次勞基法修正是窩在冷氣房的決策者和學者,自以為為勞工盡力,其實反而讓勞工受害。 (作者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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