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獎給中國電影 金馬屬於台灣

◎ 邱家宜

五十三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導演、男女主角等大獎,均由中國電影贏得,台灣輿論譁然,主流媒體更以「金馬變金雞」諷罵。競賽的輸贏,永遠是幾家歡樂,評審的口味偏好,原本也無絕對客觀,台灣影人一年來的努力成果,未能在競賽中勝出,固然令人扼腕,也凸顯台灣在電影產業上長期投資不足,導致電影業體質貧弱。但換個角度思考,如果台灣的金馬獎可以成為華語電影的最高榮譽,讓中國、香港的影人都以作品獲獎為重大成就,其所彰顯的意義,更在台灣電影是否得獎之上。

在世界知名電影獎中,除奧斯卡基本上是為好萊塢電影工業加持,坎城金棕櫚、威尼斯金獅、柏林金熊等,都是全世界傑出電影工作者嶄露頭角的重要舞台,對於非英語、非西方國家的影人尤其重要。台灣導演侯孝賢就是在三大電影節中陸續獲獎,而躍上國際電影名人之列。所以,做為電影獎,最重要的是透過觀摩、競賽,讓好的作品、導演與演員出列,而不在於是否頒獎給本國電影。

金馬獎做為華語電影共同獎項的另一層意義,在於電影是融合通俗文化與精緻藝術的創作,文化藝術的創作與表達需要大量自由,給予這些創作公正的評價,也需要大量自由。在目前的華語電影盛行區中,台灣大概是擁有最多自由的地方,所以台灣主辦的金馬獎,專業背景的評審們可以不必考慮出錢的是台灣政府,而自主決定把獎頒給中國電影;也可以像製作人李方儒說的那樣,把獎頒給非主流的《八月》、《我不是潘金蓮》、《七月與安生》、《不是問題的問題》,而「對現今滿是『銅臭味』的中國電影市場,狠狠打了一記耳光。」

另一個重要的體認則是,沒有台灣自由的土壤,就做不出如此「底氣十足」的金馬獎。一位參加典禮的中國網友驚訝發現,整場典禮等不到「領導」講話;主持人還在台上大嗆放映配額政策;觀禮人數眾多,卻沒有安檢。結論是「金馬獎能在台灣成長成今天這個樣子,除了一干電影人的努力奮鬥之外,也有它能茁壯成長的土壤。」(請Google「上個廁所,我就被金馬關在門外了」)。

的確,獎項可以被別人拿走,但根植在自由土壤上的金馬獎本身屬於台灣,這是別人怎樣也拿不走的。(作者為現任公視、華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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