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施茂林嘉言錄

■許建榮

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有平面媒體報導,針對檢方傳喚趙玉柱一家五人的台開弊案一事,為了避免遭外界質疑干預或介入台開案,法務部長施茂林特別指示辦公室主任不要讓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進入部長辦公室,也強調,即使是顏大和檢察長要報告舉辦反賄選等活動的事情,也一律婉拒。

十月十九日,自由時報也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針對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是否應該請司法首長針對個案答詢或專案報告,施部長表示「不適當」。十月十六日,司法委員會請施部長針對台開內線交易案、太百案專案報告,不少立委也認為這無異是綁架司法。施部長對於此事表達看法,他表示行政、立法、司法必須相互尊重,法務部對任何司法個案都不宜到立院報告,並強調法務部只是對檢察官偵查程序要求依法行事,不參與偵辦、不指導個案,因此對偵辦方向、內容都不清楚,當然更不宜說明。

十一月十四日馬市長遭到檢調約談後,十一月十六日的平面媒體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在馬市長遭約談隔日(十五日)立即邀集檢調高層開會,指示檢察總長吳英昭研究如何妥適行使「檢察一體」,引起檢察體系關注與議論。看看五月與十月時,施部長對台開案與太百案的堅持「避嫌不介入」態度,現在不僅主動介入,更公開表示「特別費是首長的實質補貼」,不僅有為馬市長脫罪之嫌,更有干預檢察體系指導辦案的嫌疑。

施部長對於此三大案的立場丕變,不禁讓人民認為,當施前主任秘書遇上提拔他的馬前部長,或是當施部長遇上他的同學馬市長時,法務部長的標準,就馬上變得非常不一樣了。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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