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菊
本人是愛好騎腳踏車上班下班的職業婦女,昨天在自由廣場看到一位讀者投書,說腳踏車騎上人行道,會波及行人安全。敢問台北市許多寬大人行道,比兩線道汽車道路還要寬,如此寬大道路僅供行人行走,是否是社會資源的浪費?更何況腳踏車在時速五公里內,有何危險?
若需要「規矩」讓大家都安全,又能達到創造優閒生活空間目的的話,我建議把夠寬的人行道路規劃兩線道,一是腳踏車專用道,一是行人專用道,這樣一來,行人也不用提心弔膽,政府提倡休閒運動騎腳踏車政策也能落實。市府真要加油了,不要光提倡腳踏車休閒運動,在市區內卻找不到腳踏車可以行進的車道。
(作者為廣告業從業人員)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