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灣電影又被韓國電了

◎ 陳霈安

《屍速列車》在台上映,一個禮拜內刷新諸多韓國電影在台灣的紀錄。電影融合大型特效場景與深入刻劃人性,擺脫八○年代韓國三級電影的窠臼,將韓國本土文化以不同於以往的樣貌向外輸出,甚至可能一舉成為亞洲電影產業龍頭。而在他人風光的當下,台灣電影產業此時此刻究竟該何去何從?

韓國文化部在九○年代,為振興文化產業而數度修法,一九九九年《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以及《電影振興法》應運而生,同時成立電影振興委員會(KOFIC),限制外國電影配額、補助影視人員訓練、減免贊助電影產業企業稅率等方式,以連貫邏輯解決電影投資的資金與品質問題,創造良好環境孕育電影產業,逐漸把其他一時並肩同行的國家拋諸腦後。

與此同時,台灣對文化產業的補助仍停留在補助電影經費的破碎思維中。以致台灣電影產業在近年來,不為保留或輸出文化,而是以爭取經費補助,此種本末倒置的概念產製電影。加上國內市場空間有限,同時瀕臨中日韓等文化強權環伺其中,在如此不健康環境中產製的電影,自然連國人本身都無法接受。

台灣能有多少文化魔術師,能在這樣艱困的環境裡孤獨地創造出如《海角七號》、《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這種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一時的作品?還是仍要沉浸在自身擁有軟實力的美夢裡?只要文化政策再不與時俱進,哪怕他人早已遠颺而去,台灣仍佇立在海岸、不敢向前,不意外,卻很感慨。

(作者為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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