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中火3號機法律爭議 法院或環保局誰說了算

謝富凱

話說從頭,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許可證於108年時早已申請展延,中市環保局拖延審查,不做決定。空污法規定審查期間申請人可繼續依原許可證操作,所以台電繼續操作3號機。之後,台中市環保局雖然一再聲稱已將許可證廢止,但是環保署於去年2月25日將環保局之廢止處分予以撤銷,形同廢止處分自始不存在,所以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之許可證又回復至未經廢止狀態,台電仍可依法按原證操作。

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許可證於108年時早已申請展延,中市環保局卻拖延審查,不做決定。(資料照)

這一系列的法律爭議攻防,固然錯綜複雜,各說各話,但其實最高行政法院於去年(109年)已作成裁定,白紙黑字,一錘定音:「台電於108年11月22日向環保局提出系爭M02及M03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展延申請,環保局雖以處分3廢止系爭M02及M03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惟經環保署以系爭4號函予以撤銷,故系爭M02及M03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仍屬有效,台電就此所為之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展延申請,仍待環保局依法續為審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3項規定,於未為准駁之審查期間,台電仍得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或使用」。遵法守法為法治國家行政機關的基本要求,台中市政府其實已經沒有指鹿為馬的空間,不可強說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是無證操作,遑論據以對台電裁罰。

實際上以筆者的了解,台電操作台中火力發電廠3號機的行政程序一切完備。在3號機繼續操作前,環保署已於去年6月10日、6月25日、9月29日三度發函確認台電可以操作,在今年3號機繼續操作時,環保局也立即於4月6日發布新聞稿,再度肯認台電得依法操作,且台電機組均有與環保局連線,連續自動傳輸數據,絕非偷偷摸摸之操作,而是為台灣用電需求,光明正大、程序完備之依法操作。

台中市政府明知台電操作中火合法,卻以台電無證違法操作為由而對台電開罰,此早有前例。去年台電2號機組操作時,盧市長震怒之媒體報導迄今依稀可記,但風波於最高行政法院與環保署接連認定後已暫告段落。不料,對於台電繼續操作3號機,今年中市府竟選擇「歹戲重演」,以頻繁之行政裁罰想達到其政治目的。到底歹戲拖棚要到何時才能停止?難道台中市政府的政績窮得只剩下消費中火案?

台中市府與盧市長(中)一再聲稱是為了防制空污才對3號機組有一系列裁罰,但實則視而不見台電不斷對外說明之事實!(資料照)

台中市府與盧市長一再聲稱是為了防制空污才對3號機組有一系列裁罰,但實則視而不見台電不斷對外說明之事實:台中發電廠機組共有10部,空污季同一時間最多6部運轉,非空污季則是最多8部運轉,機組間存有調度空間得進行歲修檢查,而2、3號機組是經台電近年耗資重本所升級之機組,污染物排放量與排放標準皆遠優於其他未升級之機組。台中市政府惡意禁止2、3號機運轉,造成機組輪調窘迫,使污染防制效率較差之機組持續營運,反而對空氣品質有負面影響。環保局明知如此卻一意孤行,實令人費解!

空污防制與能源政策如何平衡為台灣社會之重要課題,需要的是更理性態度與更完善的配套政策。可惜中市府與環保局將空污防制口號喊得漫天嘎響,卻不願審查108年就已送審、現還躺在環保局的許可證展延申請或是有機會替代燃煤的燃氣機組之都市計畫審議。中市府該停止拖棚且重演的歹戲,讓爭議回歸法制面與理性之對話思考,此方為人民之福。

(律師)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