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公務員送達可以「便宜行事」,但對人民欠繳的稅費卻是「非常極端的嚴苛」

程玫

日昨貴報獨家披露民營的高雄美濃區農會將年約60歲陳姓男子,以住家土地向農會借貸10萬元,分24個月至今年8月應還清 ,但卻於去年12月底得知其土地已遭法拍,獨居的陳男不解,僅剩4萬3000元的借款,怎會在去年6月前已被點收,11月18日進行第一次法拍流標,再於12月16日第二次法拍以低於鑑價105萬元的98萬8000元遭拍定。台灣奇特的法拍文化,默默促成欠稅欠費送強制執行,且超額查封及拍賣的問題儼然成為民間「上行下效」的方式?!

陳男以住家土地供農會抵押借款10萬元,卻沒想到在催繳後有還款的情況下,土地仍遭法拍。(報社合成照)

無論公民營單位借款未還款有一定的催討、查封、鑑價等動作,首先催繳款單據的「送達」,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送達的目的 是要讓當事人「明確知悉」。但往往催繳單位的人員,一旦丟出信件就算「送達」;「查無此人」送到警察局也算「送達」;大樓管理員簽收,但當事人不住在那棟大樓也算「送達」;公告在政府公佈欄,或刊登在報紙的小小一角落,也算「送達」。這樣的「送達」使很多在外地工作的人,確實不知有遺漏稅費的事情,欠繳的稅費又被加罰「數倍」,以致有些人到後來繳不起「鉅額」罰款,房子慘遭拍賣的窘境。

畢竟是民營農會,美濃區農會總幹事表示,此案有點「大砲打小鳥」,面對弱勢,不願意以農會資源和陳男進行訴訟,承諾將「不惜一切代價,盡力協助幫陳男把土地收回來,讓此事圓滿解決。」筆者樂見其成。公務員送達可以「便宜行事」,可是對人民欠繳的稅費可是「非常極端的嚴苛」,美國對一般漏稅罰鍰為0.2倍,英國是0.3倍,非洲0.2倍,我國一旦發現有漏稅欠費情況,便是1到10倍的重罰,印花稅罰則還高達20~30倍,罰款倍數更是由稅捐人員自為認定,動不動就補稅、數倍罰款+滯納金+利息,算一算比民間高利貸放款還高,況且民眾會遲繳稅款有多種原因,不應一律認定就是「惡意逃漏稅」來處罰。

重罰沒繳或繳不起稅費的人民後,就移送下一個剝皮單位「行政執行署」,近年來行政執行署以「查封及拍賣不動產」,來追討不成比例的小額罰鍰與稅金的案例已成常態,搶民產的作為越來越大。2018年士林分署還透過媒體提醒民眾,只要積欠燃料費及稅款合計達3萬元以上,就有可能遭查封不動產。去年(2020)4月,欠繳1.8萬交通罰款的基隆陳先生,被「行政執行署」偷偷拍賣掉唯一擋風遮雨的房子,引起輿論撻伐。政府打著國家利益的大旗,縱容官員強奪民產,國家缺錢「取之無道」,不顧人民的生存與尊嚴,難怪人民越來越窮,這是執政者的警訊啊!

台灣2020年度代表字由「疫」字拔得頭籌,一字道盡台灣人的恐懼,新冠肺炎疫情讓民生經濟大受影響之際,人民還得擔心假稅單、人權迫害找上身,許多侵犯人權與財產權的冤錯假案,背後有多少獎金與利益的誘惑?前法官林文舟日前於公開場合表示,他任行政法院法官時,曾遇到因獎金分配不公而上法院打官司的案例,也見到公務員為了領獎金,拚命做出昧良心的行政處分。

他指出10年前有關獎金的條文就被立法院刪除,但是行政機關卻還是自訂行政命令照編預算。現今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就是直接編列預算,有個人獎勵金及團體獎勵金,林文舟法官認為公務員本於職責,表現好每年都有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從案件中抽成本身就非常不公義。而行政執行署的執行獎金,更是百姓的血汗錢、以執行官的職等而言約有20萬高額的獎金可領,更何況還有團體獎金,公務員執行本身職務,不管獎金多少都是不合理的。

如此看來,超額查封拍賣已成為執行官的慣例,其間會發生多少侵害居住權、工作權及財產權等人權問題,甚至是家破人亡的悲劇?自稱以人權立國的執政團隊應關注改革的問題,並誠摯呼籲官員執法要秉持良心,人民也應多加重視自身權益,生命財產才得以真正獲得保障。

法務特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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