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塔江艦是「航母殺手」嗎?

黃征輝

日前塔江艦下水,「航母殺手」之名再度受到媒體熱議;然也有報導表示:「航母殺手純屬吹噓!」到底是吹噓或事實?

國造海軍沱江級飛彈巡邏艦首艘量產型艦「塔江」號15日在宜蘭龍德造船廠下水。(中央社)

首先撇開塔江艦,讓我們回頭談一談雄三飛彈。

雄三終端速度可達三馬赫,掠海高度低於五公尺,再假設航母雷達高度五十公尺,航母擁有的「反雄三」時間約為四十秒——四十秒是完全理想的狀況。

現實世界中「完全理想」幾乎不存在,比如天候、海象、浪湧、海面輔射,艦體搖擺與縱傾,雷達性能、旋轉位向,戰情室裝備待機狀況、值更人員警覺......,扣除所有「不理想」耽誤的時間,艦上若還能保有二十秒反應時間,已屬不易!

這要命的二十秒內不能有裝備故障,不能有人員犯錯,戰鬥系統還要能識別出目標是「來襲飛彈」,接著啟動追蹤程序、鎖定目標、計算發射方程式、指定反制武器、發射架備便、武器備便、按下發射鍵,武器點火、離架、爬升、加速、終端導引迎向目標。

縱然上述過程部分已自動化,但自動化也要時間。再加上反制武器迎擊超音速飛彈,兩者都是三、四馬赫高速,其難度猶如子彈打子彈。

另外,飛彈殺傷力的關鍵在爆炸後彈片的速度,其值是「飛彈飛行速度」加上「火藥爆炸後的初速」。

假設火藥爆炸後的初速為三馬赫。雄二是次音速飛彈,因而爆炸後的彈片速度低於四馬赫。至於雄三,飛行速度高達三馬赫,爆炸後的彈片速度約為六馬赫。

四馬赫到六馬赫,看似增加不多,傷殺力卻是隨著速度的幾何級數增加。

當艦艇遭到雄二飛彈攻擊,彈頭可能穿透一、二層艙壁,彈片再穿透二、三層。若換成雄三,彈頭便可能穿透三、四層,彈片再穿透三、四層。

「深層破壞」是航母的致命傷,因為只要擊中一個燃油櫃或彈藥庫,連鎖爆炸即便無法擊沉,也必將重創航母。

講到這你應明白,雄三飛彈是航母殺手無誤。至於塔江艦,七百噸艇身擁有十六個反艦飛彈發射槽,足足比成功級艦(四千兩百噸)還多了一倍。假如戰時塔江艦裝載八枚雄三、八枚雄二,一傢伙全數射向敵航母,能夠想像可能造成多大的破壞嗎?

想要防範飛彈飽和攻擊,最有效的方法是擊沉飛彈發射載台。

塔江艦擁有匿蹤設計,吃水極淺,一般漁港便可躲藏,且透過資料鏈,能夠在「不發射電磁波」的前提下完成飛彈攻擊,這要敵方如何偵測這個既安靜,又躲藏在漁船堆中的「小朋友」?

說塔江艦是航母殺手,怎麼會是「純屬吹噓」?

(海軍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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