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胡,怎麼說》台灣納稅人的錢養「馬英九」,也只能罵...

胡文輝

台灣米,養「米蟲」,米蟲很討厭,難全部清除,但為害不算大!

台灣米,養「蛀蟲」,蛀蟲很可惡,會蛀壞樑柱,就必須警覺了!

台灣米,養「蝗蟲」,蝗蟲增生會毀掉所有的農作物,蝗蟲過境,寸草不生,顆粒無收,必須全力對付,務使蝗災不致發生!

台灣米,養「馬英九」,他最近頻頻鼓吹投降主義論調、炮製失敗主義氛圍,簡直成了中共文攻武嚇台灣的「代言人」。這比蛀蟲、蝗蟲為害更大也更可惡,但台灣人民奈他何?除了罵、罵、罵、一罵再罵三罵,還真的對他無可奈何,而且,一邊罵、一邊還要繼續用納稅人的錢供養他!

前總統馬英九。(路透)

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馬曾任8年總統,卸任至今才4年多,仍享有「卸任總統禮遇」,包括每月25萬元禮遇金、每年500萬元事務費、供應保健醫療、提供安全護衛8到12人。

該條例第4條規定,禮遇停止的條件包括1,再任有給公職。2,犯內亂、外患罪,經一審判決有罪。3,喪失中華民國國籍。4,移居國外定居。

馬英九大唱投降調,引起很多台灣人民憤怒,大罵他叛國降共,有人告發他涉嫌犯內亂、外患罪,還有上萬台灣人民連署要求停掉他的禮遇,另有人建議他愛當中共政權代言人,就把他「送中」好了。

以上這些動作及建議都表達了台灣人民對馬英九的憤怒唾棄,不過,就法律及現實面來看,憤怒就是憤怒而已,沒辦法化悲憤為制裁馬英九的實際。

告發他涉嫌犯內亂、外患罪,他可以辯稱這是言論自由輕易脫罪;連署停止禮遇,必須修法才行,不過,如要因馬荒唐可惡可恥的投降論就修法,恐怕又會落入民主國家台灣卻為他一人訂定「言論獲罪」法律的道德陷阱。

至於把馬英九「送中」,倒不失為解決之道,不過要他本人自願才行,包括自動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移居中國等,但看來很難。如否,他仍可享禮遇。

馬英九既然那麼喜歡代言中國,最近機會來了,中國企圖霸佔南海,高唱自古以來南海「九段線」屬於中國如何的,但美國依國際海洋法庭判決,否定九段線的存在,美國、越南、菲律賓都強烈反駁九段線說法,直指那是中國憑空捏造的。馬英九自命是九段線(過去稱十一段線)的專家,何不自動向習近平請纓,去為中國代言、辯論南海歸屬問題?這樣,台灣、中國、馬英九豈不三方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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