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台灣友邦保強法」不宜簡稱中文為「台北法案」

余伯泉、李清澤

台灣友邦受到中國的脅迫與利誘,不斷與台灣斷交,這是藍綠共痛。美國總統川普2020年3月26日簽署一項友台法律,該法律「要求美國國務院向國會報告美國政府所採取的措施,以強化台灣與其他印太地區夥伴間的外交關係,並更改 美國與損害台灣安全或繁榮的國家之間的互動關係」(美國在台協會的發布)。亦即要求美國政府祭出「賞罰」,挺台鞏固邦交與加入國際組織。

這個法律在section 2的a3點,指出「Taiwan is a free, democratic, and prosperous nation of 23,000,000 people and an important contributor to peace and stability around the world.(台灣是2300萬人口的自由、民主、繁榮國家,全球和平與 穩定的重要貢獻者)」。換言之,此乃台灣是個國家高度的法律。

該法律在英文世界的名稱已定,中文世界的翻譯卻有不同看法,且在網路上引起熱議。其英文為「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直譯是「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或精譯為「台灣友邦保強法」。

這個法律為求好記,英文起首字母的縮寫剛好是「TAIPEI」,英語世界簡稱 為「TAIPEI Act」,但中文世界若直翻為「台北法案」則剛好是「翻譯陷阱」。因為很多台灣人「看到TAIPEI會隱隱作痛」、「好記很好,但不能讓人想歪,很不幸TAIPEI就會讓人想歪了」。台灣的國際名稱往往被矮化為一個城市Taipei 或 Chinese Taipei。這個隱隱作痛顯現在自由時報的報導:3月4日美國聯邦眾議院今天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壓倒性票數通過「台北法案」;但同日的報導又修改為:美國眾議院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台灣法案(TAIPEI Act)。

美國聯邦眾議院於上個月(3月4日)(台灣時間5日清晨)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台灣法案(TAIPEI Act)。(圖擷取自眾議院)

翻譯家嚴復提出「信達雅」三原則,依照維基百科的意義如下:「信」指意義 不悖原文,譯文不偏離、不遺漏;「達」指不拘泥於原文形式,譯文通順;「 雅」則指簡明優雅。

這個法律視台灣具有國家高度,中文世界若直翻為「台北法案」,而台灣經常被矮化為一個城市Taipei而被斷交,那麼其意義偏離原文,違反翻譯第一原則「信」。美國在台協會的中文「比較不好」,掉入翻譯陷阱,直譯為「台北法案 」可以理解。一些翻譯公司不了解台灣的「隱隱作痛」,直譯為台北法案也可理解。但是我國外交部甚至總統府,若迷惘地也照寫為台北法案,難怪在網路 上引起熱議?「TAIPEI」僅是英文起首字母的「語音縮寫」。若語音要與意義結合,按理比較接近「台配(配合台灣)」「台培(培植台灣)」,而非「台北 」。亦即若是「台培法案」則不違反翻譯第一原則「信」。

就翻譯第二原則「達」而言,直譯為「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 太拘泥於原文形式,更不符合翻譯第三原則「雅」的簡明優雅,太長了。因此 ,精譯為「台灣友邦保強法」,就無太長需要簡稱的問題。

英語世界的本案名稱美國人決定,正體中文世界的名稱台灣人自己可決定。外 交部與總統府,審慎莫掉入翻譯陷阱。可精譯為「台灣友邦保強法」,以相對 於「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與「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的 簡明。遇到英語世界的「TAIPEI Act」,寧可像自由時報就轉譯為「台灣法案 」,或簡譯為「台灣保強法」,或「台培法案」(語音與意義均更符合)。台灣邁向正常國家的過程,需要一點一滴的努力,以培育台灣正體中文的主體性 ,不盲從英語世界也不盲從簡化中文。

(作者為台灣翻譯學會創會理事,朝陽科技大學華語中心主任;紐約市立大學布 魯克林校區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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