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法律白話文運動
悲傷之餘你該知道的事
A 與 B 結婚多年,有三個孩子。A 是一位電腦工程師、B 平常在家處理家務。但有一天,A 就突然死掉了。
A 的父母長年就不喜歡 B ,覺得 B 沒有把 A 照顧好。而 A 的姐姐也因經商失利,正覬覦著 A 龐大的遺產。
B 究竟該怎麼辦?
你知道誰可以繼承財產嗎?
法律的規定,其實非常簡單,Repeat after me:父母繼承,絕子絕孫。
父母繼承,絕子絕孫。
什麼意思,簡單來說,如果你有兒女,父母就一定不會繼承到你的遺產,因為原則上遺產是向下繼承的。
除非你沒有兒女,父母才會繼承;如果父母也不在了,才能輪到兄弟姐妺繼承。
簡單來說,如果你有兒女,父母就一定不會繼承到你的遺產,因為原則上遺產是向下繼承的。(https://pxhere.com/)
很複雜嗎?我們來排一下順序:
兒女或孫兒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而「配偶」最特別,不排在這個順位中。因為不論怎麼樣,配偶都有繼承資格。
所以在這個故事裡,B 是配偶,他只要活者,不管怎麼樣都能繼承遺產,而 A 有三個孩子,所以三位孩子也會繼承遺產。
因此 A 的遺產,輪不到父母以及姊姊就繼承。
遺產應該怎麼分?
為了避免紛爭,法律對於每一個人可以拿多少遺產,有強制規定一定的比例,這個比例就叫做「應繼分」。
每個人的比例都不太一樣,簡單介紹是這樣。
如果配偶和兒女一起繼承,那就一起「平均繼承」。
如果配偶和「父母或兄弟姊妹」一起繼承,那配偶會先拿走 1/2 ,父母或是兄弟姊妹再分剩下的 1/2。
如果配偶和「祖父母」一起繼承,那配偶會先拿走 2/3,祖父母才分剩下的 1/3 。
如果沒有配偶,那就簡單啦,按照上面所說的順序,全部拿走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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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A的遺產怎麼辦?
所以今天A的遺產,因為繼承人有配偶,以及三位小孩,所以就是「平均分配」,大家都拿 1/4。
這樣大家以後會分配遺產了嗎?
但萬一後來發現A其實有把遺產在事前準備好的遺屬,指定把遺產全部給某個大家都不認識的 F,怎麼辦?
前面提到的「應繼分」只有規定分配時的比例,沒有說「最少」可以拿多少。
那怎麼辦呢?
配偶是雙方的繼承權人,法律上特別明訂了配偶外其他親屬的繼承順序,也就是除非前面順位的繼承人拋棄繼承或死亡,後順位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產。
配偶是雙方的繼承權人,法律上特別明訂了配偶外其他親屬的繼承順序,也就是除非前面順位的繼承人拋棄繼承或死亡,後順位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產。(https://pxhere.com/)
配偶外的其他繼承人,排序上由死者的直系血親(也就是死者的孩子、孫子)為首位,接續是父母、兄弟姊妹,最後是祖父母。
所以在前面的故事裡,B 身為 A 的配偶為當然的繼承人,除此之外,A 的三個孩子 C、D、E也是 A 遺產的繼承人。在沒有拋棄或死亡等因素下,後順位的甲、乙,甚或是 F 都不具繼承資格唷。
分配遺產前,通常會用死者的財產償還所有債務。而當繼承人有一個以上,也沒有遺囑特別說明如何分遺產時,對於各繼承人分得遺產的比例在法律上也有特別規定,而我們將這樣的比例稱為「應繼分」。
應繼分與繼承人與死者的親疏遠近有關,若死者沒有配偶,或是有配偶及直系血親時,由各個繼承人平分。
但若死者有配偶,且與死者父母或兄弟姐妹共同繼承時,父母或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共為 1/2。而配偶與祖父母共同繼承時,此時祖父母的應繼分為遺產的 1/3 。
既然 B 與三個孩子 C、D、E都是 A 遺產的繼承人,運用前面的比例,理所當然地便由四人平分 A 的財產。此外,相信這樣的結果也是 A 所樂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