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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硯「說」法》召開災害防救會報是行政院長的義務

召開中央災害防就會報是讓行政院長及各機關首長可以在最短時間內了解災害並且聯繫資源的重要手段,而不是把一群政務官或高階文官拉去現場救災。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去年觀賞國片《老師你會不會回來》,片中關於九二一地震重災區南投縣中寮鄉的慘況,把我的思緒拉回20年前的那一晚。我家不在南投縣中寮鄉,而在隔壁的草屯鎮,受災同樣嚴重。20年過去,地震的帶來的傷痛雖然慢慢復原但影響仍然存在,當時已是貧困地帶的中寮鄉,經濟狀況再度被地震重擊,直到現在都沒有回復,但相較於20年前,台灣對於地震災害的準備已經比以前進步許多了。

召開災害防救會報是讓行政院長及各機關首長可以在最短時間內了解災害並且聯繫資源的重要手段。(資料照)

九二一地震發生時,我們缺乏一部整體性對置災害的法律規範,諸多的法規中也沒有任何一條思考過因應複合型災害的問題,當時為了九二一地震的搶救以及災後的復原,9月25日,時任總統李登輝頒布了緊急命令,這是台灣目前唯一一個緊急命令。隔年為了解決整體性的防災救災問題,因此有了《災害防救法》的出現。而在設備上,在九二一當年台灣的消防體系才自警察系統分家未久,地方消防單位甚至才剛成立,例如,南投縣消防局成立於民國88年3月18日,也就是九二一地震前半年才成立。當年日本、德國、俄羅斯、美國等國家都派遣了特種搜救隊來台支援,那時台灣尚未有這樣的特種搜救技術與編制,但如今國內的消防人力也逐年提升。時至今日,地震發生後的幾個小時內,各縣市的特種搜救隊已經能整裝完畢隨時開拔至災區參與救援,雖然尚無法阻止災害發生,但是對於災害的搶救上,我們也已經有辦法來和時間賽跑。

花蓮地震發生後,除了縣政府馬上動員人力救援外,國軍也立刻馳援。而行政院也於昨日凌晨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不過,儘管在救災效率上已能按部就班,但社會各界仍有質疑,除知名氣象主播李富城除「德不配位」說外,還加碼酸行政院賴清德一邊救災一邊還開會。

當然,相信很多民眾都有這種質疑,不過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三條與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應視災害之規模、性質、災情、影響層面及緊急應變措施等狀況,決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機及其分級,應於成立後,立即報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並由召集人指定指揮官。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得視災情研判情況或聯繫需要,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立即成立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參與編組機關首長應依規定親自或指派權責人員進駐,執行災害應變工作,並由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與整合。」

換言之,召開此一會議是讓行政院長及各機關首長可以在最短時間內了解災害並且聯繫資源的重要手段,而不是把一群政務官或高階文官拉去現場救災。

對於災害的因應,各級政府都有防災計劃,災害真正發生時同時也是驗證防災計劃是否妥當的時機、平日演練是否落實?除前日於蘭嶼外海失蹤的空勤總隊直升機仍在救援當中,同一時間內又發生花蓮的重大地震災害。此時此刻,我們除了寄望救難人員可以迅速的把目前失蹤的人員找到外,也希望大家能同心協力,度過這個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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