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看守要訣:請小英列席任務型國安會

◎范姜提昂

大選底定後,毛治國堅辭院長;馬致電小英,邀請小英共商接替人選,希望獲得多數黨支持。毛則強調「雙首長制」精神,讓國家行政步入常軌。

首先,我國並非「雙首長制」,回到制憲當初:中共堅持防備老蔣獨裁,老蔣不得已妥協,同意內閣制,故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但老蔣緊抓兵權不放,於是有第三十六條:「總統為三軍統帥之規定」,變成四不像!

老蔣避過國會監督,透過黨國一體,成為超級大總統。到了李登輝,啟動修憲,在總統府增設「國安會」,從此成為內閣制架構下,總統掌控行政權的「體制機構」,意在逐漸脫離黨國一體。

第一次政黨輪替,這個「國安體制」發生作用,讓「非國民黨籍」的陳水扁得以國安體制掌握權力。關於這點,泛藍很不安,尤其原版「國安會組織法」並未規定國安範圍,泛藍認為陳水扁權力太大,於是發動修法。依據2002年立法院「委員提案四O七四號」檔案紀錄,泛藍認為國安「不能無限上綱」,為了避免「侵犯」行政院執掌,其範圍應「有所限制」;而修法「限制阿扁職權」的結果就是逐漸形成似是而非的社會共識:「國防、外交、兩岸」是「總統憲法職權」。

即便如此,國安會做為總統掌控行政權的機要樞紐,從此固定下來。也因此,國人擔憂卸任總統利用交接期濫用職權,其關鍵解方其實在「國安會」而不在「內閣」。內閣面對新國會該採什麼調性,依體制慣例,當然是由任命閣揆的總統透過國安會定調指揮。

換言之,面對權力交接危機,「國安體制」正是維護國家正常運作的「管制點」。馬有權,也必須負起責任,調整出看守內閣;馬的因應作為將被視為馬施政績效,不要牽拖小英。

據報導,新國會將制訂交接條例,但法律層次的「條例」再嚴謹,都不能以「法律」限制「憲法」職權,這部分最好的對策是:把交接期間的「管制點:國安會」定位為「任務型國安會」,將總統層級的交接視為「國安會組織法」第二條所規定的「國家重大變故事項」,馬藉此機制,可以確保「看守內閣」的看守調性,任務型國安會每週或隔週,依不同主題,召集不同部會出席舉行,而不管臨時或定期,均必須邀請「總統當選人」列席(聽而不發言,以免侵犯現任職權);並把會前和會後之會面視為「當面諮詢、交接」的正式形式。大體架構如此,細節雙方再商。

總之,馬大可善用「國安會」有條不紊地確保看守內閣謹守看守分際;同時利用這個場合,正式帶動總統職權交接。若做到了,歷史評價必然加分,且因立下典範,而備受肯定。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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