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黃澎孝練「孝」話》「憲訴法修惡」憲政危機 卓榮泰要有不惜「魚死網破」的政治擔當!

面對「憲訴法修正案」癱瘓憲政運作危機,卓榮泰要有不惜「魚死網破」的政治擔當!

◎黃澎孝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已於12月24日送至行政院。但是,《財劃法》與《選罷法》修正案,立法院則「因故暫緩」提送行政院。致使卓榮泰院長必須在明年1月2日前,決定是否單獨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出覆議案?或有其他解決之道?全民都在翹首期待!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

從字面上看起來,《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看似無害」:只不過規範未來任何釋憲案判決、暫時處分、彈劾總統副總統、宣告政黨違憲解散等等,都要10人參與評議,9人同意才能做違憲宣告。

問題是,目前扣除任期已屆滿的大法官後,現任大法官僅有8位。 雖然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但是,另一方面卻又全面否決賴總統提名的7位大法官人選。造成一旦《憲訴法修正案》公告實施,憲法法庭就將立即癱瘓的憲政僵局。

因此,《憲訴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不但司法院公開表示:「本院認為維持憲訴法原規定於憲法訴訟實務運作並無窒礙,對於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將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深表遺憾。」

甚至民間司改會也早在10月18日就聯合了18個公民團體,公開反對此次修法,並呼籲立法委員勿利用憲法訴訟制度作為政治攻防的籌碼,而且還強力譴責支持上述提案的立法委員。

然而,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對於違憲違法「前科」累累的中國國民黨而言,顯然其修法目的並非著眼於改善憲法法庭的運作,反而更是刻意要癱瘓憲政運作。那這就不是什麼講道理可以解決的事了!

因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我們照我們的《憲法》,我們會提出暫時處分、釋憲,那行政院也一定會提覆議案。民進黨要窮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來救台灣。」

眼看著即將「過年」了,元月二日之前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的期限已迫在眉睫了,但迄今為止仍未聞卓揆報請總統核可提交覆議案,誠不知是否另有其他打算?

事實上,卓榮泰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的結果,很可能就會像今年6月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請立法院覆議的結果一樣的失敗。

記得當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曾質疑:如果覆議失敗,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負政治責任下台?卓榮泰回應說,「依照新修訂的《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行政院長沒有辭職的選項,不過我倒是要提醒傅崐萁委員,您有第3款的選項,您要不要放棄不信任案?」意思是提醒傅崐萁可以提起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啟動「倒閣權」?

傅崐萁則批評卓榮泰是想恐嚇在野黨,賴士葆更抨擊卓榮泰,是在向立法院宣戰。因為如果敢倒閣總統便會全面解散國會,結果就會變成「魚死網破」的局面。

雖然,上次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以提出「暫時處分」並提請憲法法庭釋憲來解決,但也造成了大法官和憲法法庭遭到藍白陣營敵視、報復的後果。這也是這次藍白聯手強行通過《憲訴法修正案》的根源所在。

問題是,如果這次再循上回模式提請憲法法庭釋憲,很有可能會遭到藍白陣營當庭質疑「憲法法庭審理憲訴法」有違迴避原則。而使憲法法庭再次陷入政治風暴中,結果只會治絲愈紛,對於台灣民主憲政勢將造成結構性損害,而又無法根治立法權「鴨霸」凌駕五權之上的憲法缺失,有賴憲法法庭的判例,來彌補行政權面臨立法權霸凌時的制衡機制。

按照憲法第 37 條的規定: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這項憲法條文在當初修憲時的考量,是對「大總統」權限的牽制。陳誠當副總統兼行政院長時,便曾有過拒絕副署蔣介石頒布的命令,致使命令失效的先例。

民進黨立委楊曜也在其臉書上籲請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應拒絕副署,讓藍白立委可以倒閣,總統賴清德再解散國會,讓國會全面改選。

當然,按照上次《覆議案》失敗後,傅崐萁拒絕卓榮泰提出何不行使「不信任案」表決的經驗,藍白陣營或許主動提出「不信任案」的可能性不高,如此讓行政與立法部門互相形成不戰、不和、不走、不降的憲政僵局,或可讓總統提出釋憲聲請,讓憲法法庭來做出一個憲政判例,讓「倒閣」與「解散國會」能夠形成行政與立法部門彼此有效的制衡。

我認為民進黨立法委員楊曜的這番建議應該好好研究。更重要的是,卓榮泰院長面對「憲訴法修正案」癱瘓憲政運作的危機,應要有不惜「魚死網破」的政治擔當!

(作者為前國大代表)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澎孝臉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