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從台灣的代議士看「查證不實」與「權力濫用」

馮羿勳

前陣子網路流傳一則影片,內容是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在6月2號市議會質詢完後,把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叫去自己的研究室飆罵一番。其緣由就是秦議員原本想以「護童專案」一事來「修理」柯市長,卻因為查證不實,質詢內容混淆不清,被一旁的局長「打臉」。當然,這樣的偷拍行為確實不當,但是否有違法之虞,不是筆者今天要討論的。筆者要討論的是從台灣的代議士看「查證不實」與「權力濫用」。

網路流傳一則影片,內容是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於市議會質詢完後,將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飆罵一番。(記者蔡亞樺攝)

查證不實使代議士在質詢台或是節目鏡頭前出糗的事情屢見不鮮,畢竟這些議員或委員平時業務繁忙,質詢資料或報告內容大多都會請助理幫忙整理和蒐集,交給他們在台上或是鏡頭前「演」出來,這時,倘若資料內容有誤,那質詢和報告過程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代議士的專業形象也會蒙上一層陰影;自己更會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笑料。但其實這些事對於一些民代根本不在乎,有些認為只要出來鞠躬道歉,隨著時間過去,民眾也會跟著忘記;有些民代甚至不認為是自己的錯,反而將罪過怪到他人身上,而秦議員就屬於這一類。

自己沒有搞清楚專案內容,結果在質詢台上出洋相,會後非但沒有檢視自己的缺失,反而還惱羞成怒,私下訓斥以「抱老鼠冤」。許多議員在事件過後都只譴責偷拍行為,卻對「權力濫用」之事一概不提,彷彿這類的行為是合理且被容許的。人民選出代議士是為了幫助人民監督政府的作為,有本有據地質詢官員,而不是把質詢過程當作自己表演的時間,用咄咄逼人、大聲喝斥的問話方式:唱歌、道具等誇張演出,打著關心人民權益的大旗,實則將官員當作自己做秀的道具,更不是做些賣弄官威、侮辱公權力之事。

有人說代議士在鄉土劇裡都被妖魔化,事實上,戲劇都有呈現一部分真實的效果,你覺得電視裡演的都太誇張嗎?我認為現實案例比電視裡的都還要誇張、還要令人不齒。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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