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魏應充順利獲得交保,吾人有幾個質疑。
首先要問的是:魏應充的頂新飼料油案,承審法官認為「5名証人與被告已完成交叉詰問,與証人串証的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台中高分院庭長江錫麟卻指稱「彰化地院還沒問完全部(10名)証人即認定魏應充等人無串証之虞,尚嫌速斷」,話同樣出自法官大人之口,內容且相互打臉,社會大眾究竟要聽誰、信誰的?
其次,在法曹眼裡,「串証的可能性已大幅降低」與「串証的可能性已經是零」,兩者可以直接劃上等號嗎?「差不多先生」當法官,能建立司法公信嗎?第三,截至目前為止,所有被告均不認罪,號稱「調查証據已完備」的承審法官,能保証頂新飼料油案最後不會落得個只有受害人、沒有加害人的荒唐結局嗎?
第四,魏應充並非行動不便的殘障人士,魏家清償三重土地65億聯貸及30億「食安基金」的款項均由海外匯入,逃亡海外的本錢無庸置疑,憑魏應充的身價,交保金區區3億而非30、300億,能阻絶其斷尾求生之念嗎?
第五,魏家有兩架來去自如的私人飛機,逃亡的交通條件無異如虎添翼。難怪連彰化地院都要先打預防針說「考量仍有逃亡之虞,故限制住居」。問題是:限制住居,就不虞逃亡乎?管你限制不限制住居、管你保釋金不保釋金的,人都照逃不誤,信手拈來就有伍澤元、王玉雲、王又曾、曾正仁、朱安雄、吕學仁等人 ,可說族繁不及備載,甚至連曾任立法院長的劉松藩都榜上有名。長期販售黑心食品,人品道德讓人質疑的魏應充,真的會在台灣勇敢面對司法的最終審判嗎?
(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